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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教师的期待:工资福利应和当地公务员看齐

2015-09-07 15:29:09  来源:人民政协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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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二:职业晋升“难于上青天”

教师职称制度于1986年建立,职称与工资待遇挂钩,也是对教师工作价值的肯定。对教师来说,职称评审具有物质层面和精神层面的双重意义。可是在调研中发现,职称制度的负面性越来越突出。

当前,教师职称是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划拨职称指标,不同层级的学校能够得到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比例不同。农村学校因为办学水平较低,能获得的高级职称的比例也比较少,僧多粥少,竞争非常激烈。职称越高,评审越难。评职称耗时很长,十几年甚至二十年评不上职称的现象很普遍。河南一位乡村教师称,“评职称之难,难于上青天。”有位老师评上小教一级已经有20年,始终没评上高级。对学校意见非常大,教学也不再积极。很多老师认为,评职称一方面是钱的问题,评上职称,每个月的工资一般会增加300-400元。生活补贴也和职称挂钩;另一方面是对工作的肯定和面子问题。

问题三:工作时间长压力大

无论小学老师还是中学老师,通常没有“加班”的概念,觉得安顿好学生再离开是很正常的事情。一位老师说,她通常早上7点30分来到学校,等到下午放学之后还要继续处理一些学生的问题,大约晚上6点半到7点才能回家。中午通常到学校食堂随便打一点饭,简单休息一小时。但把学生的作业带回家里批改是经常有的事情,有时甚至要改到晚上11点。

由于缺少父母监管,农村儿童的教育管理需要付出双倍的劳动,乡村教师承担着更多的社会责任和更大的社会压力。然而,对老师们相应的补偿是远远不够的。工作辛苦收入低,造成了乡村教师的职业吸引力比较低。

建议:多项措施并举,

切实改善乡村教师生存条件

第一,切实增加教师收入。

为了切实解决乡村教师目前所面临的种种问题,国务院办公厅于今年6月1日颁布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计划》中提到“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其核心就是要增加教师工资。但如何增加?调研组建议如下:

一是优化教师工资结构。建议将70%的绩效工资与职称脱钩,与岗位工资合并,作为基础性工资;取消扣除30%的绩效工资的做法,将这部分金额独立,设为“绩效奖励金”,在有条件的地方增加“绩效奖励金”预算,奖励奋战在一线讲坛上的教师,劳者多得。

二是建议增加教龄补贴,3-10元的教龄补贴将使老教师寒心。切实落实《计划》中“对在乡村学校长期从教的教师予以表彰”和“鼓励”。

三是“国标”工资(包括岗位工资、10%工资和薪级工资)继续由中央统筹,我们建议各项补贴、绩效奖励金由市(地级市)一级或更高级的教育主管部门来统筹,确保同一地区(地级市)之内统一等量,有利于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教育公平。

第二,降低职称在工资中的权重。

切实落实《计划》中“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如“总体比例向乡村教师倾斜”;乡村教师职称考核中取消外语成绩、论文等要求,注重师德、教学实践;“城市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称(职务),应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等。

在此基础上,建议降低职称在工资中的权重。因为在实际工作中,工作量最大、投入最多的往往是职称相对较低的年轻教师,调动起他们的积极性以及对乡村教育的热情,是乡村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和解决教师老龄化的关键。而职称工资所占权重过大,难以调动广大青年教师的积极性,影响工作效率。

第三,真正实现教师的双向流动。

一方面,建立乡村教师向城镇流动的常态化机制。作为乡村教师个人发展的激励机制,通过个人考核,或建立选拔机制,使教学优秀的乡村教师有可能进入城市中心学校。

另一方面,建立城镇教师向乡村流动的常态化机制。本报告从《计划》中归纳出三条流动机制。一是落实“县管校聘”制度,并作为组织城市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的制度保障,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二是鼓励有志青年投身乡村教育事业,逐步形成“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三是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城镇退休的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讲学。

第四,发挥“教代会”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

应该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切实落实教育部2011年第32号令《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根据调查,现在基层学校“教代会”名存实亡,甚至很多教师都不知道有这样一个组织机构存在。因此建议切实发挥“教代会”的作用,对涉及教师利益的政策措施进行民主表决和监督,让矛盾化解在基层。

中国乡村教师生存状况调研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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