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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官员谈机动车排污治理:本地管理外来车是难题

2015-08-25 17:42:58 孙秀明、吴昊、张敬尧、刘畅、刘雅萱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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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七省区市协作治理机动车排放污染,怎么治?

——专访环保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副主任丁焰

一直以来,汽车尾气污染被认为是雾霾的重要污染源之一,尤其在拥有500多万辆机动车的北京,尾气污染问题及机动车限制举措屡屡引发关注。

今年6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机动车排放控制工作协作小组办公室在北京正式揭牌成立。据介绍,该协作小组是中国首个区域性的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工作机构,旨在推动区域机动车排放监管水平同步发展。协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七省区市将分别成立新车排放管理及抽查、在用车排放管理及处罚、老旧车淘汰及在用车数据交换3个业务分组。

这个为治理汽车排放污染的专门小组,到底是怎样一个架构?如何发挥效用?目前机动车尾气治理的难点和重点究竟在哪里?新华社记者日前专访了环保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副主任丁焰,以下为采访实录:

记者:《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实施已近两年,在此期间,机动车排污呈现怎样的变化?

丁焰:从整个大气污染物的测算来看,机动车减排近两年取得了很大成效。一是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进展显著,去年淘汰了六百万辆老旧车辆,减少了车辆本身的排污量;二是国务院进一步明确了清洁油品的供应时间,比原计划提前了一年。这些都为机动车减排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就严格实施新车排放标准而言,环保部和相关部门采取了很多措施,确保“国四”(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有效落实。

记者;今年,北京、天津等7个省区市区联合成立机动车排放控制工作协作小组,这个协作小组主要做什么?

丁焰:机动车协作小组的成立是地方政府落实《计划》的创新性举措。由于机动车尾气是流动性污染,如何在本地管理好外来车辆,是我们期待破解的难题。北京每天有20多万辆过境车辆,排放量非常大,虽然机动车污染防治的经验丰富,但确保车辆的环保以及达标行驶等工作,需要周边省区市来协作。为此,成立协作小组搭建了一个人员流通、交流管理经验的平台。

记者:协作小组如何发挥作用?

丁焰:成立小组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确保在北京和之外的六个省区市的车辆都能够达到环保的要求。目前,七个省区市的机动车相关工作由地方环保部门来完成,主要是针对辖区内的车辆开展工作,各扫门前雪,水平参差不齐。协作小组成立后,各省区市都设立了办公室,能开展经验交流、互通有无。就车辆用油标准和燃油排放标准而言,能推动京津冀和周边省份加快油品供应,升级排放标准;就处罚超标排放而言,能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罚并确保车辆的维修,让其排放状况尽早达到标准。

记者:协作小组成立后,对于机动车排污违规处罚是否有帮助?

丁焰:此前,因为考虑到管辖权的问题,要在北京直接处罚外地车,是不太合适的。现在成立协作小组,就是让大家可以共同处罚,比如北京的车到了河北出现违规,河北可以处罚;同理,河北的车到了北京,如果违规,北京也可以处罚。这个机制,其实就是搭建起了一个平台,所有的违章、处罚,在这个平台上都看得见。

记者:协作小组在运作方面,有没有什么困难?

丁焰:首先是沟通机制的问题,虽然七个地方都成立了办公室,但是由于以前都是环保部门属地化为主的管理模式,如何加强沟通、提升效率仍需进一步考虑。其次是工作经费和人员安排问题,每年重点治理领域未能有效保证经费和人员到位。国家层面特别是环保部的支持和协调,仅靠统一的新闻通稿难以起到宣传效果。另外,各省区市排放标准差距较为悬殊,北京的机动车标准正从“国四”转向“国五”,而其他六省的机动车标准刚刚从“国三”到“国四”,短期内七省区市难以实现统一排放标准。

记者:这七个省区市,在机动车排污控制方面有什么好的经验?

丁焰:新车管理方面,北京市环保局每年都对在北京市场上销售的新车进行定期监督检查,也就是“生产移植性的环保”。尾气排放检测方面,北京市环保局也建立了排放实验室进行检测。成立协作小组后,可以每年定期地对七省区市的新生产车辆进行环保抽查,从而有效遏制不达标车辆进行使用的现象。目前,我们还在不断探索更多的协作模式。(新华社“蓝天工作室”、CNC环境电视节目中心联合供稿)(参与采写:孙秀明、吴昊、张敬尧、刘畅、刘雅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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