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时代特点 “2003年到现在,中国的经济处于高速发展的过程,社会的变化很大,社会快速的发展和变化会对人的心理和婚姻家庭有一定的影响。”北京师范大学发展心理研究所婚姻家庭研究与治疗中心专家、咨询师夏翠翠说,在以前,婚姻家庭更多的是经济共同体,夫妻双方共同维持一个家庭,而现在,很多家庭是双职工,婚姻家庭的结构更多的是情感共同体。 夏翠翠在咨询中发现,很多夫妻的自我意识提高了,人们更在乎婚姻的质量,在乎在婚姻当中是否开心、快乐,也就是更在乎婚姻的满意度。如果心理有问题,也很愿意向专业人士求助。 “现在结婚的群体主要是‘80后’‘90后’,这一代人的时代特点很明显,我国改革开放后,经济飞跃,他们中的多数人从小生活衣食无忧,因而他们更看重自己在婚姻关系当中的感觉,因此对婚姻有自己的期待和需要。我们的调查发现,他们的婚姻更多是出自情感方面的需要,一般不会把物质的需要摆在第一位。”夏翠翠说。 “现代社会,爱情在婚姻中的地位越来越高,而以所谓的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是不稳定的,因为爱情完全是一种感觉,而以责任和义务为基础的婚姻却很具体。”潘允康说,“以自我为中心的思维方式对待婚姻,必然导致婚姻的复杂化和不稳定。” 夏翠翠说,从专业咨询的角度来说,“一个不幸福家庭的分开,等于两个幸福家庭的产生”,但也并不鼓励夫妻双方一不合适就分开,从专业上来说,婚姻要经过一个磨合期,相关调查显示,中国的夫妻离婚高峰会在婚后两三年,很多人没有度过婚姻的磨合期。 “有的人对婚姻有特别理想化的期待,本来是可以走下去的,但由于过分看重自己的体验,在磨合的阶段没有磨合好,对婚姻抱有理想化的不合理期待,这种离婚挺冲动,挺可惜的。”夏翠翠说。 上海维情婚姻医院院长舒心也表示,冲动离婚、盲目离婚、草率离婚是维情婚姻医院要坚决避免的。近年来,前来维情婚姻医院咨询的人数每年在以20%~30%的速度增长,更多的人愿意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之前,维情集团的客户中,5%的客户最终选择了离婚,而今年,这一数字已经上升到8%。“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国人的婚姻现状,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离婚。” 舒心认为,现代社会中伦理道德观念和社会舆论环境的变化导致对婚姻的约束力也在下降,甚至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一些媒体把明星、名人的离婚在报纸头版大肆渲染,在价值观的引导上,误导了普通百姓对于婚姻的态度,认为‘模范丈夫’都可以离婚,普通百姓有什么不可以呀?”舒心说,其次是社会观念的转变,以前人们说“好人不离婚,离婚没好人”,现在基本没有这种说法了,离婚对于个人的社会关系、人格评价基本不会带来负面的影响,社会对于离婚的包容度更高。 以往,人们还认为,离婚会对孩子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和影响。一些生育了孩子的夫妻,即使感情基础没有了,也愿意为了孩子共同维持一段婚姻。 “在我们的婚姻家庭咨询工作中,如果夫妻双方有共同的利益、目标和责任的,我们会尽量维持他们的婚姻。孩子常常就是双方当事人共同的责任所在。”舒心说。 “近年来,人们的观念确实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包括在教育孩子方面,会更加理性地教育自己的孩子,让孩子尽可能地接受家庭解体的现实。”朱雪琴说。 保护婚姻家庭稳定的方向不变 “离婚率的增长不是某一个原因造成的,政府如果为了减少离婚数量而人为地设置离婚障碍,可以说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与保障婚姻自主权的价值取向是相违背的。”卢明生说。 卢明生认为,现阶段,我们关注婚姻家庭问题,关键是从立法层面如何更多地保障婚姻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包括对各个家庭长远的社会保障的增强,使得个人不会因为婚姻的变动而对未来生活产生担忧。 “每一个人的社会保障都充足,对未来生活不再担忧,大家才能安居乐业,婚姻家庭才更加稳固。”卢明生说。 美国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诺把人类的需要像阶梯一样从低到高划分为五个层次,分别是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 “情感需求本身也是社会发展的结果,是人类高层次的需求。”潘允康说,“现代国家的婚姻制度都强调婚姻自由,我们国家的婚姻自由是婚姻法中五项基本原则的第一条。法律尊重个人对于婚姻的选择,对离婚的认可度非常高。而所谓的婚姻自由,既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 然而,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在《生育制度》一书中讲到,社会当中一直有一种误解,认为婚姻是为了满足两性关系的需要,结婚是性生活开始的仪式。实际上,人类要满足两性关系完全不需要婚姻,费孝通先生认为,“男女相约共同担负抚育他们所生孩子的责任就是婚姻。” “婚姻家庭承担着人类种族传递的重要社会功能,我们规范婚姻关系,是为了人类自身的生产、繁衍和教育,我们的《婚姻法》六章53条,就是为了约束婚姻当事人,保证婚姻家庭的健康和功能的正能发挥,保证社会人口在再生产链条中的有效性。”潘允康说,“任何一种社会关系都没有像婚姻家庭关系这样被如此详细地规定。” 因此,潘允康认为,现代社会主张婚姻自由,但任何社会都不希望也不允许大规模的婚姻家庭解体,也绝不会主张普遍离婚,因为这不利于以生育抚育为中心的家庭功能的正常发挥。离婚是对死亡婚姻的解除,是婚姻当事者的权利,但也会给本人、配偶,特别是对子女带来包括关系、情感、财产、房屋、子女教育和培养、日常生活等一系列具体问题。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这种传统的观念是尤其必要的。但潘允康进一步主张,现代人在进入婚姻之前,就要明白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和义务,以及自己是否具备了承担这些责任义务的条件,不要随社会潮流把婚姻理想化,“结婚要慎重,离婚也要慎重。” “20世纪,人类的最大的教训,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失调,21世纪,如果我们向人类自身生产的规律挑战的话,毁灭的将是人类自身。”潘允康此言并非危言耸听。记者宋利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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