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安徽省广播电视台服务中心原主任宋晓峰受贿获刑

2015-08-08 08:03:02 张强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王海云 王海云  
分享到:

中新社合肥8月7日电 (张强)7日下午,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对安徽省广播电视台服务中心原主任宋晓峰受贿案一审宣判,宋晓峰因受贿250万余元人民币,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宋晓峰在收到判决书后表示服判不上诉。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7月28日,安徽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成立广视花园小区建设领导小组,时任该局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的宋晓峰系领导小组成员,并兼任领导小组下设的工程部主任,负责广视花园小区建设工程施工全程的具体管理工作。在广视花园小区建设期间,宋晓峰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款拨付、协调施工等方面为相关项目承建单位提供帮助,并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另查明,2014年下半年,原安徽广播电视台台长张苏洲及相关人员陆续被纪检、检察机关查处,宋晓峰担心受到牵连,于2014年11月初将除开炎升所送的手表和陈先武所送的存折外的其他财物均退还相关请托人。

2014年11月28日,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人员将宋晓峰从安徽广播电视台带至办案点进行调查,宋晓峰到案后主动交代了纪检部门未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案发后,宋晓峰的妻子将开炎升所送的手表及陈先武所送的存折退缴检察机关。

法院认为:宋晓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价值共计2505612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应依法惩处。公诉机关起诉书指控罪名成立,依法予以确认。宋晓峰到案后主动交代纪检部门未掌握的受贿罪行,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减轻处罚;其能退出全部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依法判处宋晓峰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