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并轨进入实质启动阶段 多地公布实施办法
2015-08-05 08:26:14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玮 赵舒文 |
分享到:
|
各地确定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养老金“并轨”后,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告别“免缴费”时代。对于这些人来说,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就是每个月自己要交多少养老保险费。 事实上,个人的缴费多少与缴费工资基数相关,但对于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确定,各地的规定却不相同。 其中,山东省规定,机关单位(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以及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 而上海则在实施办法中明确,个人缴费基数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确定。 可见,各地政策不尽一致,缴费水平也将不一样。但从全国范围看,月均缴费会达到多少呢?据媒体报道,陕西财政厅在今年初解读《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时,曾透露了中央设计的缴费水平。 当时的报道指出,为实现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中央确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全国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月人均将提高1200元左右(平均数据,具体到个人会有所不同),其中: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个人缴费600元左右(缴纳个人账户养老金400元左右,个人缴纳职业年金200元左右),从津补贴或绩效工资中纳入300元左右,实际净增资300元左右。 部分人员“增不抵缴”,官方采取措施 事实上,为了降低养老金“并轨”难度,保障改革顺利进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也同步进行了调整。 “截至7月底,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兑现工作已全面完成。”人社部近期通报,这次调整基本工资标准,所有人员的基本工资都是增加的。由于调资工作结合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同步推进,且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因个人缴费工资的高低差异较大,具体到个人,扣除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后实际增加的工资有多有少。 记者注意到,一些暂时没有正式实施养老保险改革的地区采取了预发的措施。其中,湖南明确,对于在职人员工资调整,按每人每月300元标准预发,待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正式实施时多退少补。 而在一些收入水平较高的地区,部分参加工作晚、职务较低的人员,增加的工资不足以完全弥补养老金保险个人缴费,出现“增不抵缴”的现象。 记者从北京某机关单位获得的一份工资测算表看到,该单位科员、副科人员就处于“增不抵缴”的状态,其基本工资分别增加866元、984元,津补贴分别减少250元、290元,分别扣保险费642元、720元,增资与缴费的差额为-26元。 不过,人社部明确要求“不出现不涨工资的情况”。记者注意到,该单位对科员、副科各发放了126元的临时性补贴,所以科员、副科实际增资100元。 北京市人社局副局长张祖德7月29日曾透露,由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和养老保险并轨同步实施,一部分群体会出现“增不抵缴”,为避免这种情况,北京市人社局请示了人社部和财政部,拟定了北京市的解决办法,确保每一名工作人员工资不下降,同时略有提高,水平在人均100元左右。(完) |
相关阅读:
- [ 07-28]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已经成型 各地结余差距大
- [ 07-27]居民基础养老金已超过100元 较试点初期翻番
- [ 07-27]居民基础养老金较试点初期翻番 人均个人缴费216元
- [ 07-27]养老金入市呼唤制度创新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