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男子自导自演绑架案 诈骗亲人50万元获缓刑

2015-07-15 16:57:53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老婆!我的腿被打断了,现在人被装在后备厢里!”庆阳华池县妇女张某收到丈夫徐某发来的这条短信后被吓得六神无主,而第三天,徐某的弟弟同样收到徐某发来的求救短信,声称自己遭遇绑架,绑匪索要赎金50万元。但这一切皆是谎言。昨日西部商报记者获悉庆阳市华池县人民法院在2015年7月3日发布该判决,被告人徐某故意向亲人发布遭遇绑架的消息索要50万赎金因构成诈骗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执行。

今年36岁的徐某是庆阳华池县人,他曾向妻子张某编造谎言称自己已经在县城购买了楼房。在后来的生活中张某慢慢识破了这个谎言。害怕和妻子因此发生矛盾,徐某便选择离家出走,2014年5月28日,徐某到达西安后,购买一张电话卡,用该号码以“绑匪”名义给妻子张某发短信谎称自己“快死了”“照顾好娃”“我哑巴了”“被绑架”“腿断了”“被装在汽车后备厢”等信息,以此虚构自己被绑架的事实,妻子张某信以为真,便向华池县公安局报案。5月30日上午徐某乘车到兰州,再次以“绑匪”名义向弟弟发短信说“要50万元赎金,否则等着收尸”。次日徐某在继续实施诈骗的过程中被华池县公安局民警抓获。(中国甘肃网)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