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男子玩游戏花光积蓄 自导自演绑架案敲诈父母

2015-06-12 09:42:33  来源:西部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昨天下午(6月10日)三点钟左右,榆林靖边县公安局接到一名女子报案,称自己的儿子被绑架了。可当民警迅速行动解救“人质”时,却发现“绑匪”与“人质”竟然是同一个人!

报案的女子说自己的孩子被绑架了,正当民警向她询问案情时,绑匪的电话再次打了过来。

随后民警把冥币包装起来,让报案女子带到绑匪指定的现场,同时民警伪装成出租车司机,路人等在周围布控。

榆林靖边县公安局民警李昕旭:报案人按照犯罪嫌疑人的要求将放钱的白色袋子放到这个,放到早餐车底下以后,报案人就按照嫌疑人的要求离开现场,过了大约半个小时以后,穿蓝色外套的一名可疑男子,靠近这个早餐车,当他腰弯准备捡钱的时候,民警迅速出警将其抓获。

在抓捕时,这名取钱的可疑男子大喊一声“我是儿子”,经过询问,民警才明白原来取钱的“绑匪”竟然就是被绑架的孩子石某。石某家住内蒙,近期来榆林打工期间迷上了赌博游戏,不到一个星期就输完了带来的一万多元,为了补上窟窿,就演了这出“自我绑架”戏来骗取父母的钱。

犯罪嫌疑人石某

记者:当时饰演了几个角色?

饰演了两个,一个骗钱的,一个是我本人。一个打电话给母亲说是你儿子被绑架了,我捏住嗓子给说的。

目前石某因涉嫌诈骗已被刑事拘留。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