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两名副部级高官同时被双开 皆涉嫌通奸(图)

2015-06-16 07:28:31 邹乐 来源:北京晨报  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分享到:

北京晨报讯(记者 邹乐)昨天,两名副部级高官被“双开”。来自中纪委的通报显示,两名副部级高官分别为国家工商总局原副局长孙鸿志、中石油公司原总经理廖永远。

两名副部级高官同时被双开

北京晨报讯(记者 邹乐)昨天,两名副部级高官被“双开”。来自中纪委的通报显示,两名副部级高官分别为国家工商总局原副局长孙鸿志、中石油公司原总经理廖永远。

两人的违纪通报情节中有不少相似之处。如均涉及“严重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索取、收受巨额贿赂”等。两人还都涉及“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他人通奸”。

值得注意的是,“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出现在通报情节中颇具新意。据悉,去年开始,中组部对领导干部如实填报个人事项的要求不断升级,明确提出每年要按比例抽查。今年,各地又密集出台核实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的多项措施,多名拟提拔干部因不如实申报被停止提拔。

通报称,孙鸿志严重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长期占用公车,收受礼金,公款吃喝、住宿、旅游、报销个人费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额贿赂;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他人通奸;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

廖永远严重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额贿赂;为谋取个人职务升迁,向他人行贿;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他人通奸。其中,受贿、行贿问题涉嫌犯罪。

通报称,两人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重违纪违法,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两人开除党籍处分;由监察部报请国务院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孙鸿志曾是年轻高知代表

去年12月26日,中纪委网站公布了孙鸿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的消息。1965年出生的孙鸿志,在省部级官员中是“年轻高知”的典型代表。其拥有工学硕士和管理学博士学位,长期在吉林省工作,在煤炭领域工作20余年。2006年起任吉林省松原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2011年1月调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广告监督司司长,两年后升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廖永远有“西北虎”之称

今年3月16日,中纪委网站公布了廖永远被调查的消息。这位60后省部级官员早年在中石油系统内部有“西北虎”之称,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拥有近30年的工作经验。1996年6月至1999年9月,先后任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新区勘探开发事业部副主任、塔里木石油勘探开发指挥部指挥、塔里木油田公司总经理等职。2005年11月被聘为中国石油副总裁,2007年2月任中国石油集团副总经理、党组成员,2013年5月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总经理、董事。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