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纪委发出提示 干部饭局“红线”更为清晰
2015-05-17 06:59:27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陈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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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晋宁纪委―― 对饭局吃喝常态巡查 “四看三约束”定标准 昆明晋宁县纪委监察局执法室主任李云海介绍,目前虽没成文性规定,但在纪委监督检查工作中,大吃大喝检查是一项重要内容。 “晋宁县要求所有县内会议不再准备工作餐,日常接待原则上在各单位食堂解决。纪检干部在县城内检查工作严格禁止在被检查单位吃饭。” 李云海说,2014年全县公款接待费比2013年同期下降了39.64%。 “去年查了20次,今年截至5月份已检查6次。” 李云海说,晋宁县纪委通过日常巡查、加大“三公”经费审计力度等措施强化对大吃大喝的监管。 李云海介绍,认定大吃大喝一般考虑几个要素:一看吃喝人数,无关陪同人员过多的,属大吃大喝。二看消费总额,点鱼翅、鲍鱼、松茸等菜品的高价消费,属大吃大喝。三看菜品数量与就餐人数比例,比如三五个人点了十几个菜,可以认定为大吃大喝。四看就餐场所,有食堂的一律在食堂接待和就餐,无食堂的,严格按照就餐标准在外用工作餐,不允许到高档酒店接待和公款消费。此外,就餐时应遵循就近原则,能走路的不开车。 李云海说,除公款吃喝,纪委在工作中根据相关规定,对领导干部私人请吃也做了约束。 一是对宴请类别有了严格限制。领导干部除婚丧嫁娶外,不得举行乔迁宴、生日宴等。二是宴请前报备,且严格限制宴请范围。举办相关宴请必须提前10天向纪委报告,宴请亲友不做限制,但不得宴请下属及有利害关系的相关人员,纪检监察机关将报告情况存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三是宴请桌数、标准不得超过本地区平均水平。 河南省纪委调查―― 公款吃喝账单易被转嫁 拒绝饭局有待形成自觉 河南省纪委通报过一起公款吃喝案例:鹤壁市第七中学在该市西山宾馆开展教研活动,其间该校校长李存民邀请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彦成及教育局其他工作人员到西山宾馆参加晚宴,并在宾馆唱歌娱乐,公款消费。 “这是群众举报出来的。”鹤壁市纪检干部李志军告诉记者,市纪检干部到西山宾馆查看当日账单底单,确实找到一张有李存民签字的3000多元账单,被并入培训费一起结算。随后,市纪检干部拿着账单的底单,分别找李存民、张彦成谈话,两人很快承认了错误。 河南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孙玉会指出,“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公款吃喝风虽然得到明显遏制,但是形式越来越隐蔽。比如一些人吃饭不敢开税控发票了,全部开成定额发票,分解入账报销;或是将吃喝费用开具办公用品发票,化整为零在单位财务报销;有的甚至将超出预算的招待费在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其他公务消费科目支出以规避检查。另外,公款吃喝的认定仍然有难度。检查发现,有些县乡镇、县直单位财务账目几乎不显示公务接待费用,但几千元的商店定额发票不附明细,以办公用品名义便可入账报销,资金实际用途很难说清。” 孙玉会告诉记者,目前财政资金预算决算、使用管理、报销审批、对外公开等方面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是公款大吃大喝的病根未去、病灶未除的关键。 “若要釜底抽薪,关键是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政资金监管,让花掉的每一笔公款有据可查。”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樊红敏说。 孙玉会表示,目前,一些党员干部仍然存在积习难改的情况,在落实上抱有侥幸心理。今年河南省纪委要强化“一案双查”制度,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最终要促成“不能”的制度环境,让党员干部形成“不想”的思想自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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