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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中国目前约有100万个“失独”家庭

2015-05-09 17:56:58 江砚 来源:新民晚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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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是“母亲节”,但对那些“失独”母亲来说,不仅再也收不到子女的问候和礼物,还会因为思念亡故的孩子,身心倍加痛苦。

“失独家庭”是指独生子女由于疾病或意外灾祸亡故的家庭,尤其是父母均难以再生育的家庭。人们把“失独家庭”里的妈妈称为“失独母亲”。作家杨晓升曾断言:“每一个独生子女的夭折,都意味着一个家庭的毁灭。”“失独母亲”,如何老有所依,安度晚年?

失女母亲患上抑郁症

据统计,目前全国约有100万个“失独”家庭,上海也有3.9万个。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失独家庭会越来越多。

今年43岁的崇明县“失独”母亲陈女士,曾亲眼见到18岁独生女突遭车祸当场身亡,就陷入了生不如死的困境。时至今日,她仍清楚地记得,2011年12月,读高三的宝贝女儿刚参加完考试,坐公交车回家,下车后,女儿还隔着马路,朝前来接站的母亲挥手,蹦蹦跳跳地穿过斑马线,想和母亲会合。谁料想,一辆违法的卡车像野马一样飞驰而来,把女儿撞飞20多米,女儿倒在血泊中,再也没醒过来。从此,陈女士像变了个人似的,不爱说话,不喜欢见人,常常莫名地对着天空说话,脾气越来越糟糕。陈女士不仅患了抑郁症,还丢了工作。

据全国政协委员袁伟霞调查统计,“失独家庭”里的父母中,50%的人患有慢性疾病;患重大疾病的有15%。另外,心理问题严重。他们会长期沉浸在失去孩子的痛苦中,他们中60%以上的人还患有不同程度的抑郁症,其中一半以上曾有过自杀倾向。

重新生育孩子不容易

失去独生子女后,母亲最迫切、最大的心愿,都是想“再生一个”。实际情况谈何容易。

上述“失独”母亲陈女士,一直想再生一个孩子,“我一定要生,让我的女儿重生”成了她的口头禅。上海市慈善基金会生育援助热线为她提供了3万元的医疗救助金,并在热线定点的上海天伦医院,为陈女士进行免费检查、手术,使之成功受孕,不过最终因为卵子质量差等原因流了产。连做两次试管婴儿手术也都没有成功。

另一位母亲朱女士,本来有个幸福的家庭,她与老公从安徽农村来到上海打拼10多年,有了大型运输车,收入不菲,英俊的独子很乖巧,一家三口生活其乐融融,可是6年前的一纸血癌诊断书,使这个家失去了欢乐。儿子走了,留下10多万元债务。为了重新生一个,这些年,朱女士光中药就吃了三麻袋,肚子依旧没动静,丈夫、亲友都劝她算了,但她执拗地就想再生育,她说:“家里死气沉沉,只有再生育,破碎的家,才能重生”。

像陈女士、朱女士这样的“失独母亲”,正成为一个日益增加的群体。她们大多数年龄在40岁以上,唯一的孩子因故离她们而去。在之后的岁月里,她们几乎没有再生育能力,却渴望再生育,希望重新拥有感情的寄托。

想进养老院却入住难

潘教授70岁时,儿子患心脏病去世。此后他曾经跑过好几家养老院,想给自己和老伴的晚年找个安置,但所有的养老院都将他拒之门外。按照规定,养老院接收老年人需要子女签字,但现在已经没人能给他们负这个责任了。

按常理,“失独”父母比一般老人更需要入住养老机构。可是民办养老机构费用高昂,很多家庭无法负担。而且入住养老院,都需要儿女签字。“失独母亲”没了孩子,谁为父母签字?

养老院进不去,居家养老也难。上海市政协委员、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院长、人口研究所教授吴瑞君,在提交今年上海两会的提案中指出,在对静安、普陀、虹口等区,父亲或母亲年龄超过60岁及以上的415位户籍失独老人的问卷调查结果表明,选择居家养老的占73.4%,希望在年老体弱时进入机构养老的占26.3%。“‘失独’老人在养老问题上主要存在几大顾虑:一是普遍感到寂寞、孤独与精神失落,希望接受专业的心理咨询服务;二是担心年老体弱无人照料和护理;三是担心高龄需要照护时缺乏经济来源;四是担心生病需要就医时乏人陪伴。”

可否辟绿色通道托底

对“失独母亲”、“失独家庭”遭遇的困境,政府和社会各界一直以来都给予了高度关注,采取种种措施予以帮助,让他们在失去孩子之后,能够尽快走出阴影,回归正常生活。

自2014年起,国家五部委将“失独家庭”的特别扶助金标准,提高到了每人每月340元,而上海市政府针对本市户籍“失独家庭”的扶助标准,也提升到了每户每月500元,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

上海市慈善基金会“世代”基金“生育援助热线”筹集50万元,向“失独家庭”伸出援手,为一批“失独母亲”免费开展了生殖系疾病的筛查,以及“输卵管复通”等宫、腹腔镜慈善手术,圆了其中一些“失独母亲”的“再生子女梦”。

卫生和计生部门,向“失独母亲”提供“辅助生殖技术”服务和心理健康服务;民政部门对失独想领养家庭提供“合法收养”政策,“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政策,搭建社区养老服务公共平台;闵行等5个区提供养老、住院等经济补贴,虹口等7个区提供生活服务,奉贤等3个区提供精神慰藉等服务。

民盟上海市委以上海的失独家庭群体为范本,开展了一次深入细致的调研,并在报告中呼吁:“为失独家庭群体开辟一条绿色通道,托底他们的下半生。”并提出如下构想——

优先安排失独父母年老入住公有福利养老机构,让他们从心里消除晚年养老的担忧。在接纳老年人入住各级政府建立或者资助的养老机构时,同等情况下应优先考虑这一对象群体,并在制度层面上予以明确。对部分因收入偏低或因病而生活困难的失独父母,进行评估后应给予一定的收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对“失独母亲”有再生育意愿、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咨询指导和免费提供相关计划生育手术服务等工作;对无法生育但有收养意愿、符合收养条件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建议按照保障被收养儿童最佳利益原则,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收养子女。

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副院长胡翊群表示,对“失独母亲”等“失独家庭”成员大病医保、门诊医保和住院医保的自负部分,应给予全部或部分免除;优先安排保障性养老机构的养老或居家养老方式中对医护养衔接的费用由民政和医保统筹;对“失独母亲”等“失独家庭”成员的养老金,应在原基础上,视不同水平,增加20%-50%。

市妇联建议,住房保障部门可研究放宽失独家庭申请廉租房的经济收入标准,将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最低标准适当提高,并放宽申请的时间限制,将申请前出售或赠与房屋的行为时间间隔缩短。

抚慰“失独”之独

这个母亲节,我们关注“失独母亲”这个特殊的群体。

说起来,一旦“失独”,是全家之痛,陷入痛苦深渊的又何止母亲一人。但其中,生之养之的母亲,恐怕是最痛的那一个。

恰如“独生子女”,是根据我国国情制定计划生育国策的特殊产物,“失独”现象,也是现在这个历史阶段的特殊问题。之前,独生子女的父母们还年轻,问题尚不突出;未来,越来越多的家庭可以生二胎,问题也会缓解。因此,现阶段,这个矛盾最为突出。我们是不是应该特殊情况特殊对待,通过政策引导、组织关心、社会关爱,来抚慰“失独”之独、之痛、之苦。

“失独”母亲的再生育问题、“失独”父母亲的养老问题、“失独”老人的经济负担问题,都需要社会关心、政策扶持。

或许,我们永远无力弥合“失独”母亲的心灵创伤,但我们应尽最大的努力,为她们排忧解难,让她们的晚年活得有乐趣、有尊严。(江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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