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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司法部印发方案全面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

2015-03-11 13:28:30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林晨 周艾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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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

最高检司法部印发方案全面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

新华网北京3月10日电 日前,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近日将该《方案》印发实施。《方案》着眼加强对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工作的外部监督制约,明确了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从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监督范围、监督程序、知情权保障、加快制度立法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改革任务,人民监督员制度自此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阶段。

《方案》提出改革人民监督员选任机制,明确了人民监督员的选任机关、选任条件、选任程序等内容。规定人民监督员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选任,省级和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分别选任同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五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省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不得互相兼任;为提高人民监督员的广泛性、代表性,《方案》规定符合条件的公民可以自荐方式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还要求从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中产生的人民监督员一般不超过选任总数的50%等。

《方案》提出改革人民监督员管理方式,明确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对人民监督员进行初任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规定司法行政机关要建立人民监督员信息库,并及时掌握人民监督员履职情况;人民监督员履职期间应当作出保密承诺,不得泄露案件涉及的国家和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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