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2月10日电据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并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9日,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等罪的罪犯刘汉、刘维、唐先兵、张东华、田先伟执行死刑。 据悉,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在执行死刑前安排罪犯刘汉、刘维、唐先兵、张东华、田先伟与其近亲属进行了会见,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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