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长沙商事登记拟“三证合一” 预计4月1日起实施

2015-01-30 14:09:37 李金 来源:长沙晚报  责任编辑:周艾连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29日,长沙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调度会议召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就“三证合一”改革工作进行商讨。副市长何寄华出席。

“三证合一”是将现行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分别受理、分别审批、分别发证照的登记制度改革为统一受理、同步审批、统一发放记载有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的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该执照同时具有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法律效力。“三证合一”登记主要适用依法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据介绍,“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拟于今年4月1日起在长沙市全面推广实施,5个工作日内就能拿到相关证照。“三证合一”后的登记工作流程为:各级工商登记窗口负责“三证合一”登记、审批和证照发放等工作;工商部门2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登记决定,并立即通过并联审批系统向质监、国税、地税部门传达相关信息;质监、国税、地税在收到工商部门准予登记决定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信息回传工商专窗;工商专窗1个工作日内打印发放载有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的营业执照。

何寄华指出,今年的“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相关部门要继续配合推进,树立依法、合作、率先的理念,搞好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方案,分部门召开相应市场主体会议,听取群众意见,建立高效便捷的信息平台,抓紧时间,落实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

新闻名词

“三证合一”

是将现行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分别受理、分别审批、分别发证照的登记制度改革为统一受理、同步审批、统一发放记载有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的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记者 李金)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