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家人、关心我的人和社会造成了伤害,我错了。”昨天,海淀法院开庭审理演员张默容留他人吸毒一案,张默当庭表示会反省错误,弥补错误,法院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海淀检察院表示,今天张默就可获释。
庭前:人大代表进入旁听席
昨天上午8时许,虽然距离开庭还有两个多小时,包括央视、北京台的直播车就停在海淀法院附近,大批媒体记者聚集在法院门前等候入场,法院附近的几条道路也派驻民警驻守。过路市民也纷纷驻足,一位市民表示,“以前还是挺喜欢看张默演的电影,他还这么年轻,一定要好好改正。”
9时30分,媒体记者纷纷获准进入。在法庭内,十几台媒体摄像机架设完毕,都将镜头都对准了法庭入口。开庭前半小时,海淀区部分人大代表及张默亲属进入旁听席。
庭审:主动交代容留他人吸毒
10时30分正式开庭,随后身穿暗红色长袖T恤、白色裤子,剃着短发的张默被法警带进法庭。审判员在核实张默的个人信息,询问其是否受到过刑事处分或行政处罚时,张默低声回答:“我曾经在2012年,因吸食毒品大麻被行政拘留13天。”
根据检方指控,2014年4月至6月间,被告人张默在其位于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40号楼的住处,2次容留吴某某、周某、许某某吸食毒品大麻。2014年7月29日,张默在海淀区田村海澜东苑因吸食毒品大麻被民警查获,经现场询问,张默供认了在东直门外大街40号楼住处容留他人吸毒的事实。
张默表示,吸毒的三人中除许某某是一家酒吧老板外,他与吴某某和周某都是通过“做音乐”相识。2014年4月吸食的毒品由许某某提供,6月吸食的毒品是由周某提供。张默称,被警方抓获后是自己主动向公安机关交代曾2次容留3人在自家吸食毒品。
判决:获刑6个月 今日可获释
张默在作最后陈述时称:“我从被抓到现在,都在反省这个错误,以后再不会犯了。”
海淀法院当庭宣判,法院认为张默在其居住地容留3人吸食毒品大麻2次,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应予惩处。因其具有自首情节,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张默曾因吸毒被行政拘留,法院在量刑时酌予考量,判处被告人张默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官方微博公布消息称,因被告人张默于2014年7月29日被抓获,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所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实际羁押一日(包括拘留逮捕在内所有时间)折抵刑期一日,也就是说,张默1月28日就会被释放。
家属:张国立一直选择沉默
据了解,张默首次因吸食大麻被拘留后,父亲张国立曾发表道歉声明,为张默的行为给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道歉,并表示一定会监督张默痛改前非、远离毒品,“给一个迷途中的年轻人改过自新的机会。”
张国立此前做客电视节目时曾谈起儿子2012年吸毒事件,“他运气太不好了,他遇上太多麻烦事了,这跟他有关系。但是从一个父亲的角度来讲,这事这不应该都归结于这孩子身上。”但在本次张默吸毒被抓后,截至昨日父亲张国立一直未再发声。
■法官释疑:
在庭审结束后,法官杨晓明做客微访谈时针对网友关心的问题一一做出解答。
1.审判时间是否过长?
1月27日审理宣判,1月28日就会释放,比以相同罪名获罪的房祖名、李代沫时间跨度都长,张默的审判时间较长。杨晓明对此表示,因被告人张默于2014年7月29日被抓获,在审查起诉阶段,因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补充侦查一次,我院于2015年1月16日接到检察院移送此案,经审查,于2015年1月19日立案,1月27日开庭。各个阶段均严格遵照了刑事诉讼法有关办理刑事案件期限的规定。
2.刑期与房祖名相同属巧合?
杨晓明表示,法院是严格依照相关事实和法律规定,依据量刑规范化标准,结合本案具体案情做出上述判罚,与其他因素无关。
3.张默“二进宫”是否算累犯?
杨晓明解释称,构成累犯的前罪必须是犯罪行为,如果只是自己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不是犯罪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是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因此本案中被告人张默不构成累犯。这种违法行为属于劣迹,法院在量刑时一般会予以考虑。
晨报记者 黄晓宇
海淀法院供图
■新闻档案
张默涉毒“二进宫”回顾
◎2012年1月30日,在顺义某高档别墅内吸毒被警方抓获。
◎2012年2月1日,顺义公安分局对其行政拘留13日。
◎2014年7月29日,再次吸毒被海淀警方抓获。
◎2014年8月28日,警方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提请海淀检察院审查批捕。
◎2014年9月4日,海淀检察院正式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批准逮捕。
◎2015年1月19日,海淀法院立案审查完毕,决定依法受理。
◎2015年1月27日,海淀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张默有期徒刑6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