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加快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2015-01-16 13:27:22 张 贺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分享到:

记者:当前公共文化服务存在多头管理、资源分散等问题,请问《意见》有什么解决措施?

杨志今:要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立足当前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际,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管理、部门协同、权责明确、统筹推进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制度。2014年3月,国家层面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协调组已经正式成立并开始运转。要以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为平台,由文化部门牵头,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在规划编制、政策衔接、标准制定和实施等方面加强统筹、整体设计、协调推进。各地要根据实际,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特别是要发挥基层党委政府作用,建立统一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加强各类重大文化项目的统筹实施,探索整合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的方式和途径,实现共建共享,提升综合效益。

记者:在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方面,《意见》有哪些新举措?

杨志今: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意见》对于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也提出了明确要求。首先是加大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力度。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等组建理事会,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目前已开展相关试点工作。其次是创新基层公共文化管理机制。发挥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作用,维护群众的文化选择权、参与权和自主权。第三是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评价工作机制。建立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第三方评价机制。将公共文化机构绩效考评结果作为确定预算、收入分配与负责人奖惩的重要依据。

记者: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有必要加大政府财政方面的投入,《意见》在这方面有什么明确的要求?

杨志今: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保障公民的基本文化权益,财政投入的支持不可或缺。《意见》提出,要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合理划分各级财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支出责任,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按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切实保障提供基本公共文化产品和开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所必需的资金,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体制,加大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用于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规模,重点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倾斜,着力支持农村和城市社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保障基层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记者:《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是《意见》的一大亮点,请您介绍一下《标准》的具体情况。

杨志今:《标准》主要明确了2015至2020年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和政府保障范围,具体由“服务项目与内容”和“标准实施”两部分组成。“服务项目与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服务项目、硬件设施和人员配备”,是《标准》的主体部分。“标准实施”重点对如何实施提出了要求。一是分级负责;二是要以县为基本单位推进标准的落实;三是中央和省级财政对老少边穷地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资金予以补助;四是建立动态监测评价机制,加强对地方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

记者:请您谈谈下一步文化部对于贯彻落实《意见》有哪些具体举措。

杨志今:《意见》作为我国公共文化领域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将为“十三五”时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规划的制定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提供重要遵循。下一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推动《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一是推动各地制定配套政策,研究制定地方性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建立科学、规范、适用、易行的标准体系。二是紧抓机遇,加快公共文化立法进程,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公共图书馆法尽快出台。三是编制涵盖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等系统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发展规划》,明确未来五年的工作重点。四是根据《意见》精神,制定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建设专项规划,结合贫困地区实际策划一批新的文化惠民项目,推动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建设跨越式发展。五是深化改革创新,全力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等各项改革试点工作,为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提供参考。六是加快推进文化与科技相融合,认真实施重大文化惠民工程,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和发展模式。七是引入市场机制,积极探索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实现路径。加紧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意见和指导性目录。八是通过各种形式和载体,加大新闻宣传力度,营造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