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完善创新“点火系” 一系列科技改革重拳密集推出 在打开突破口的同时,还需要打好“组合拳”,通过一系列“实招”“真招”的综合配套,总体把握创新大棋局的走势,推动科技改革纵深发展。 12月初,各地科技界得到一个令人振奋的消息——中关村试点政策将在更大范围推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等6项先行先试政策推向全国,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5年分期缴纳等4项先行先试政策扩大试点范围,并在中关村启动4项新的政策试点。此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还将在若干重点区域布局建设。 “这些政策的核心价值就是激发企业和科技人员的创新活力,让创新的源泉尽情迸发,赋予创新者收益权,让创新者获取应有的智力回报。”北京社会科学院副院长赵弘说。 中关村先行先试政策可复制可推广,被视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将科技长入经济、促进区域创新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一场“及时雨”。 我国区域创新能力持续提高,部省会商机制深化完善,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不断发展,京津冀等跨区域的协同创新共同体加快建设,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研究启动,战略性创新高地的带动作用加快显现。 谋篇,要着眼全局;落实,要积极有序;改革,更要一以贯之。 事实上,此前,我国就已为新一轮科技体制改革布局谋篇。2012年党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近两年来,国家相继推出多项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改革具体方案。 特别是这一年,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的步伐之快、措施之密、力度之大,前所罕见。这些任务,无一不是切中要害、直面社会的热点和改革难点,都是必须啃下的硬骨头…… 如何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怎样使项目和资金管理科学透明?等等。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明确要“加快建立适应科技创新规律、统筹协调、职责清晰、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监管有力的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机制”,提出建立科研间接成本补偿机制、设立绩效支出、简化预算编制和调整程序、加快科研经费拨款到位等多项举措。这些措施,旨在把财政科研经费切实用好、用到“刀刃”上,避免“跑冒滴漏”。 “盖有非常之功,必待非常之人。”人是科技创新最关键的因素。在人才工作方面,2014年的一个大动作是院士制度改革。6月份举行的两院院士大会上,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分别对各自院士章程启动修订。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改进完善院士制度方案,在改革院士遴选制度、优化院士队伍学科布局和年龄结构、规范院士退休和退出制度、规范院士兼职和相关待遇、发挥院士决策咨询作用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改进完善措施。 随着科研设施与仪器数量快速增长,利用率和共享水平不高的问题逐渐凸显。2013年我国大型科学仪器年均有效工作机时为1157小时,对外服务率为10.6%。大型仪器设备“待字闺中”,需求用户却“望眼欲穿”的尴尬即将得到扭转。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提出制定统一的标准规范,建立统一开放的国家网络管理服务平台,通过实行有偿服务、建立后补助等激励机制,推动开放共享。 国家创新调查制度、科技报告制度和统一的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加快建设。针对我国民口科技报告制度“缺课”已久的问题,2014年上半年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正式开通。财政支持的科研项目将揭开神秘面纱:面对科研和管理人员,实现开放共享、转化应用;面对公众,将公开透明,交出账本,走向问效制、问责制……为此,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的指导意见》,部署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明确提出到2020年建成全国统一的科技报告呈交、收藏、管理、共享体系,形成科学、规范、高效的科技报告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 成果转化法修订聚焦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处置权和收益权、科技人员股权激励等制约成果转移转化的关键问题,着力营造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制度体系和生态环境。2014年,许多突破性政策陆续出台。 为形成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国家出台了《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重点发展研究开发及其服务、技术转移服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创业孵化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科技咨询服务、科技金融服务、科学技术普及服务等专业科技服务和综合科技服务,提升科技服务业对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这也是国家层面首次对科技服务业发展作出全面部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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