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不法手段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再将这些信息通过QQ群转卖给其他人,从中牟利。近日,德城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将犯罪嫌疑人李某依法批准逮捕。 2013年3月,20岁的李某在广东打工期间,在网上花300元购买50万余条公民个人资料。李某分别注册8个QQ号,加入百余个QQ群,并在群内大量发布出售公民个人资料的各类信息。在和“下家”谈好“生意”后,通过发QQ邮箱、在线传输、发快递等方式进行交易。 2014年10月,李某将获取的10万余条包含客户姓名、客户出生日期、联系电话、住址、工作单位、邮箱等资料的客户信息,出售给“下家”许某用于业务推销。据许某交代,他把购得的信息提供给有需求的客户群,从中获得提成。在其进行交易时,被警方当场抓获。 “一般按照资料的种类收费,如果购买全部资料收费600元,如果对方只要某省市的资料也可以,一个省的资料400元,一个城市的资料300元,价格基本分为这三档。”李某说,一年半的时间,他贩卖给多人40多万条公民个人信息,共获利5万余元。(记者 杜彩霞 通讯员 田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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