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天换日”与“卖地生财” 十多年前,白云公司经营不善,多处资产被法院查封,很多债务需要处置,数千员工需要安顿。张新华与公司高层商议,决定以保护国有资产为名、共同出资成立广田置业有限公司,并将白云公司的资产转移至新公司。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通过采访多位办案人员发现,从这一刻开始,张新华等人通过成立关联公司、交叉持股、变换股东等方式,将数以亿计的国有资产“偷天换日”转进个人腰包。 张新华在庭审时承认,2003年成立广田公司并未经上级同意。2006年,他又擅自成立私营性质的广州新雨田置业有限公司,与广田公司合并,将国有资产彻底私有化。据办案人员介绍,为抹清案底,张新华相继让白云公司中层以上领导退出广田公司和新雨田公司,转由其亲属持股,以此掩人耳目。 为了让资产转移表面“合法”,张新华甚至“自己与自己打官司”,通过虚假诉讼、低价评估来动用托管资金蚕食国有资产。广州市纪委提供资料显示,2005年2月,张新华指使白云公司下属企业元下田果园场向广田公司“假借款”1600万元,随后广田公司以元下田果园场无法还款为由假意诉讼,经庭外和解将白云农工商公司两处房产以评估价990多万元进行抵债,这与实际价差额高达约9000万元,广田公司由此套取国有资产近亿元。 在广州城镇化迅速发展时拥有大量土地,成为张新华将负债企业变成“腐败金窝”的关键资源,也让他成为不少地产企业竞相拉拢的对象。 张新华曾说:“在这个时代,谁拥有了土地,谁就拥有了一切。”一位办案人员告诉本刊记者,白云公司很多土地都属于历史用地,权属关系复杂、手续不全,甚至没有红线图,张新华借此逼开发商就范。 在接受有关部门审讯时,房地产商何某某交代说:“我给张新华送钱,是因为白云公司的地卖给谁以什么价格卖是他说了算,而且这些地属于历史用地,他能摆平村里的关系,使我顺利收到土地。” 张新华则说:“我对公司土地出让有决定权,而且能够理顺各方关系,还能设条件让其以评估底价成交……自然要狠狠敲这些老板一笔。”这一敲,何某某及其股东就先后向张新华行贿5000多万元。 办案人员透露,在贪腐行为即将败露之际,财迷心窍的“裸官”张新华没有选择外逃,主要是因为他还在忙着“套现”几块土地、物业,希望再多挣几笔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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