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4日从陕西乾县县委获悉,对近日发生的教师猥亵女学生事件,检察机关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已对犯罪嫌疑人安某批捕。同时,县教育局长等六名相关责任人被作出组织处理。 据乾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办案民警介绍,11月20日晚,接到学生家长报案,说孩子遭到老师安某猥亵。经调查,57岁的教师安某承认,他借辅导功课为由,曾两次猥亵他代课班上的一名女学生。 乾县县委、县政府联合通报称,事发后,县委、县政府立即成立事件调查处置小组,启动责任追究机制,对县教育局长刘明进行诫勉谈话,给予分管副局长梁宵和分管股室负责人邓辉警告处分;免去陈大鹏校长职务,接受调查;给予学区校长周西建行政记过处分,并在教育系统通报批评;对其他责任人将根据调查结果和案情进展情况作出严肃处理;对涉事教师安某,撤销教师资格,待司法机关对案件定性处理后,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 此外通报称,事件发生后,县委县政府及时安排专人保护受害学生隐私,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对家长进行安抚。并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师德师风整治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切实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记者 都红刚) |
相关阅读:
- [ 12-09]父亲公交亲吻幼女:“猥亵”还是误会?
- [ 12-07]珠海警方通报“公交车猥亵”视频真相:两者为父女
- [ 12-07]网传“珠海一男子公交车猥亵小女孩” 警方正查找当事人
- [ 12-05]媒体质问副校长猥亵女生事件:如何通过组织提拔
- [ 12-05]男子以零食为诱饵猥亵强奸5岁幼女被刑拘
- [ 12-02]湖北一男子猥亵9岁双胞胎女童获刑2年
- [ 12-02]四川乡干部猥亵6岁幼女致其受伤 一审获刑3年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