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越南女孩在中国遭卖三次 身价从五万降至四千(图)

2014-12-03 08:44:02  来源:中安在线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两年多过去了,六安市单王派出所的杨警官至今还记得那件事情。 2012年1月30日,一个20岁左右的小女孩小娟急匆匆地跑到派出所,可是她讲的话,民警压根听不懂,“好像是越南人”。民警赶紧找到当地一个越南女子和氏秋来当翻译,可让在场人大吃一惊的是,女孩子看到和氏秋,竟然眼瞪瞪得大大的,手指着她,大声嚷嚷着。“我们后来才搞清楚,女孩子就是被和氏秋骗到中国的”。

介绍工作引诱女孩

和小娟一起被和氏秋骗的,还有小玲和小云,都是20岁左右的年轻女孩。

2011年5月,三个女孩在越南河内的一家工厂做工时,认识了同在该厂做工的阿忠、阿孟(都是越南人)。很快,双方就熟悉起来了。慢慢地,阿忠和阿孟告诉3个女孩子,在工厂做工很辛苦,挣钱又不多,不如到还剑湖景区做营业员,能挣更多的钱。

时间一长,说的多了,3个女孩心动了。 7月8日,阿忠、阿孟将她们带到了河内车站。随即,阿忠和阿孟就在车站与和氏秋碰面了。

和氏秋今年40岁,多年前嫁到六安市。平常,她也会返回越南。不过,除了探亲,和氏秋还有另外的打算:从老家带几个女孩到中国来,赚点“红娘费”。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