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擅自调整省重大发展战略将被追责甚至撤职
2014-11-29 11:14:03 来源:河北日报 责任编辑:林晨 陈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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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监督,决定指出,省人民代表大会或者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建立省重大发展战略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度,并依照法定形式,定期听取本级人民政府关于省重大发展战略实施情况的报告,可以采取执法检查、代表视察、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多种监督方式,加强对省重大发展战略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当向公众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决定还明确了违反有关规定相关负责人应负的责任,规定:有关国家机关违反本决定,未按照要求报告省重大发展战略执行情况或者报告的内容严重失实的;对省重大发展战略事项擅自调整的;对省重大发展战略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及时整改的,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追究有关国家机关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责任,并与行使人事任免权相结合,必要时可以提出撤职案。决定还规定,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决定本行政区域重大发展战略可以参照本决定执行。 (记者 刘常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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