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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开门立法剑指“部门利益法律化”弊端

2014-11-08 14:19:20 朱薇 来源:瞭望  责任编辑:陈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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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指“部门利益法律化”弊端

一些专家指出,长期以来,我国法规清理采取的“人大主导”加“部门参与”模式,容易使一些政府部门在“查找问题”时,可能对“部门利益法律化”内容视而不见或作选择性处理,最终导致法规清理结果上容易做妥协、和稀泥、打折扣。

重庆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余捷表示,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委托清理成果进行研究论证后,编制完成重庆市2013~2017年地方立法规划,并适时启动对现行法规的“改废并”,目前已经废止了3件地方性法规、对4件法规进行了修改,第三方机构建议“尽快修改”的法规,被优先纳入立法规划的有34件。此外,很多废止、合并、新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建议,也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受到高度重视。

“地方政府规章大多是由部门主导制定,当我们把专家意见原汁原味地提交给相关部门时,部门的反映都比较强烈,有的可以用‘震惊’来形容。”重庆市法制办主任张晓涛介绍说,此次清理工作尤其注重专家清理结果的运用,力求消除部门利益法律化问题。

目前,重庆市政府对专家建议废止的11部政府规章已进行了废止;专家建议尽快修改的7部政府规章年内将完成修改出台;对专家建议适时修改的政府规章,按照轻重缓急和立法程序逐步推进。此外,重庆市政府还注重建章立制,出台了《重庆市行政内容基本规定》和《重庆市行政立法程序规定》,从实体内容和工作程序等方面强化对政府立法的管理和监督。

据了解,重庆市采用财政购买服务的方式,由专业团队以中立立场独立完成法规清理工作,确保了清理结果的中立性、客观性。张晓涛介绍说,以往的清理中,专家学者多是以个人名义参与部分工作环节,这次大学专家集体深度介入法规清理各个环节,比较准确、全面、系统地反映了法规和规章的客观状况,为法规规章的立、并、废、改提供较客观的依据。

“委托中立机构清理法规,体现了科学决策的态度。”西南政法大学教授盛学军表示,中立机构的相关评价,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一部法规或相关条文的立改并废,直接影响到执法权的配置。事实上,清理工作越到后期,各方观点的相互碰撞、争执越激烈。此时,第三方科研教育机构的评价除了科学性外,由于处于超然的地位,不带有预设性的立场,能充分听取和考虑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利益方的意见建议,最后的评价不一定最准确、最正确,但肯定是最中立的。委托第三方机构确保真正用中立的态度来审视各类鲜明的意见分歧和利益纠纷,其价值是非常显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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