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全会坚持问题导向 “对症下药”剑指法治顽疾
2014-11-03 07:23:30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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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除腐败“顽疾”:中共建章立制从严治党 在中共中央党校教授张希贤看来,此次四中全会的问题导向思维,不仅体现在上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本身,还体现在从严治党方面。 “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四风’病根未除,防止反弹任务艰巨;在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下,仍有一些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变本加厉。” 张希贤援引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25日在十八届中纪委四次全会上的讲话指出,其实,中共对当下腐败问题有着清醒、深刻的认识,所以,从严治党就像一条红线,贯穿四中全会《决定》始终。 确如其言,虽然全会《决定》有关“腐败”或“反腐”的字眼并不是很多,都全篇无不体现中共从严治党的决心与力度。 其中值得一提的是,《决定》明确提出,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坚决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 “这其实是在国家立法层面,对依法反腐、制度治腐作出部署。”张希贤对中新网记者谈到,依法贯彻从严治党的主张,依法从严管理领导干部,这是四中全会的一大亮点。 此外,全会《决定》在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方面也是着墨较多,并进一步明确“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 张希贤说,从严治党,就是把十八大以来的正风肃纪、反腐风暴用法治成果固定下来,以解决当下及今后面临的现实问题。 直面改革“硬骨头”:变“政策先行”为“立法先行” 事实上,除了上述法治建设和反腐肃纪方面的问题,正在推进的全面深化改革,也是此次四中全会坚持问题导向的重要方面。 不管是这份近1.7万字的《决定》,还是习近平为此所作的9千多字的说明,均在开篇即强调“全面深化改革”,并指出,“落实这个顶层设计,需要从法治上提供可靠保障。” “眼下,中国改革已步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各类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在此背景下,过去很多政策与现实远远不符。为此,此次全会变‘政策先行’为‘立法先行’。” “长期以来,我们坚持政策先行,但是政策有灵活性,尤其在具体使用时,就会出现政策可‘软’可‘硬’、可‘长’可‘短’,而且随着时间推移政策也会出现前后不一,比如在城镇化征地拆迁补偿问题上,政策的灵活性则导致拆迁难甚至暴利拆迁、暴力抗法等问题。” 在研究党建问题多年的张希贤看来,从“政策先行”到“立法先行”,这是中共执政方式的一个重大进步,有利于解决今后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出现的一系列新问题。 全会《决定》亦进一步明确,要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要及时上升为法律。实践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要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权。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要及时修改和废止。 “无疑,这些问题导向都很具针对性,但在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的当下,这些新规能否真正落地生效,还有待观察。”汪玉凯说。(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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