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2014-11-02 12:50:15 来源:《求是》 责任编辑:王琼 陈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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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准确理解和系统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思路、新目标、新任务 根据《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思路、新目标和新任务,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在什么样的道路上推进法治建设,是一个管根本、管全局、管长远的重大问题。实践表明,照抄照搬他国的法治道路模式行不通,会水土不服,甚至会把国家前途命运葬送掉。只有扎根本国土壤、汲取充沛养分的道路,才最可靠、也最管用。新中国成立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党领导人民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人类社会法治发展规律的认识,不断进行实践探索,成功开辟出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能够切实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保障经济持续发展的法治道路,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条道路的鲜明特征在于: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本质特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制度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理论指导、学理支撑和行动指南。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做到五个坚持,即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注重借鉴人类法治文明成果,传承中华优秀法律文化。 二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法学理论的新概念,是法治建设的新思维。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我国法治建设迈入新的历史阶段的必然要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就是要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共同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形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位一体新格局,为国家治理体系构建坚实的宪法基石和法治基础。 三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十六字方针”。即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其中,科学立法是依法治国的前提。依法治国,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要恪守立法为民,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严格执法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当前法律实施环节存在的很多问题,不少是由于执法失之于宽、失之于松,选择性执法、随意执法等问题引起的。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执法的监督,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 公正司法是依法治国的重心。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要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如果司法不能坚持公平正义,司法就没有公信力,依法治国就难以全面推进。当前实现公正司法,要加快推进司法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制度。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进严格司法,开展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诉讼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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