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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审议 委员建议将“开车玩手机”入刑

2014-11-01 18:34:40 侯艳 马闯 来源:央广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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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草案审理过程中,毒驾问题也在刑法修正案(九)草案的审议中得到了多位与会人员的呼应。

白志健委员说:所谓“毒驾”是指吸食毒品或者是兴奋剂以后的驾驶行为。毒品包括兴奋剂,比酒精更容易麻痹人的神经,有严重的致幻性。

到底“毒驾”的危害性有多大,白志健也给出了一个数据。

白志健:据相关的科研成果表明,酒后驾车人的反应能力比正常人要滞后12%,而吸食毒品以后驾驶则滞后21%,所以毒驾的后果要远比醉驾更为严重。在2012年4月22日,在江苏常合高速公路苏州段就发生了一起因为吸食冰毒以后驾驶旅游大巴,导致14人死亡、20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这可见将毒驾纳入危险驾驶罪确实有现实需要。在一些国家和地区,毒驾是构成犯罪的,在澳门也是,处最高三年徒刑或者是处罚金。所以建议增加有关“毒驾”的内容。

杜黎明委员表示支持:

杜黎明:我支持“毒驾入刑”。这个在司法实践当中发现,吸毒人员吸毒后易产生幻觉,其驾驶机动车危险性与醉酒驾驶相当,甚至更加严重,建议增加一种情形即“吸毒驾驶机动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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