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最高检报告之变彰显刮骨治病勇气 司法顽疾逐一见光

2014-10-31 10:27:41 蒋皓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林晨 陈瑜辉  
分享到:

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依法治国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10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作《关于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就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情况作专项报告。

专家认为,勇于自揭整治检察权运行重点环节中的不严格、不规范、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规范检察人员在司法活动中的言行举止等“刮骨治病”措施,是本次报告的最大亮点。

名称之变体现司法理念之变

《法制日报》记者注意到,此次是继2006年10月30日,最高检在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作关于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情况的报告后,再度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项汇报有关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

两次报告的最明显不同是报告名称。2006年10月的那次报告全称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情况的报告》,而今年的则为“关于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

西安政治学院副教授傅达林指出,从“执法”到“司法”,名称的改变,体现了检察机关司法理念上的转变,主题更为集中,也更加符合我国检察机关作为司法机关的属性。尤其是在当前司法改革的背景下,围绕检察权的依法行使,展开检察机关司法行为的规范化建设,突出了司法权运行过程中的自我控制。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