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城女“神医”非法治病钢针留患者肚里取不出来
2014-10-23 10:25:05 来源:黑龙江网络广播电视台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女“神医”将钢针留患者体内,取不出来。(视频截图) 受伤患者。(视频截图) 黑龙江网络广播电视台讯据龙视都市频道《新闻夜航》节目报道,双城的穆春艳几年前被检查出肝硬化,多次求医无果,最近听说城里来了个女“神医”,很多人都找她看病,于是重金请来这位“神医”,可没想到在治疗时,神医将一根针留在了自己肚子里,怎么也取不出来,这可害苦了穆春艳。 女神医治病将钢针留患者肚里 躺在病床上的人叫穆春艳,几年前被检查出肝硬化,多次求医无果的情况下,只能回家静养,前段时间,家人听说村里来了一位名叫倪娜的医生,能治百病,而且见效特别快。 穆春艳的家属于海艳:“接到家里她说她能看,然后能治好,我哥说得多少钱呢,她说八万块钱,我哥说家里困难,没有钱,最多能出一万五,她说行,就给治了。” 穆春艳的腹部已经开始积水,这位医生说得先把水抽出来,才能治疗,可在治疗的过程中,意外发生了。 穆春艳:“她就把针放那块吧,放在那儿,就松手了,她就取纸去了,一下子就掉进去了。” 穆春艳的家属于海艳:“她说没事,一会就能整出来,然后她整了半天用吸铁石吸,用镊子捏,也没整出来,那个针就牙签那么长,跟牙签粗差不多。” 于海艳说,这位医生用了很多办法,最终也没能将掉入肚子里的针取出来,因为这位倪娜“医生”还有其他病人在等着治疗,只好让她离开,没想到医生走后,穆春艳的肚子疼痛不已,家人又去找这位医生。 于海艳:“又去接她,说你看病人说肚子疼,她说没事,疼是正常的,明天上医院把针取出来,接着给你治。” 最后,家人把穆春艳送到了双城市人民医院。 双城市人民医院外一科主任马庆国:“来我们医院之后吧,给她拍了一个腹部侧位片,发现在这个右下腹有一个针状异物,因为肠管蠕动,有可能把这个肠管刺破,导致肠穿孔,腹腔感染,造成一定的后果,所以还是尽快把这个针给取出来。” 马主任说,因为异物会来回移动,目前也无法判断它具体的位置,如果不尽快取出,会有很大危险。但由于医疗设施有限,再加上穆春艳现在的身体状况,他们建议穆春艳尽快转院。 双城市卫生局医政股股长吕斌称,非法行医不归卫生行政部门受理。(视频截图) “神医”无资质 各部门推诿不管 大家说村里来的医生叫做倪娜,没有固定的治疗场所,都是到患者家里治疗,随身携带的是一些钢针,大伙儿把它叫做行针治疗法。倪娜给穆春艳治疗时,用的也是这种方式,可在针掉入肚子里后,倪娜无计可施,穆春艳的家人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双城市公安局永胜派出所副所长马宪涛:“正常找她传话,询问,因为老百姓报案,我们必须知道怎么回事啊,笔录做完了,都问完了,她承认给人治疗了。” 这位民警说,通过笔录他们能确定这位医生并没有医生执业资格,也没有任何资质,属于非法行医。但根据规定,当事人必须出具专业的医疗鉴定证书,公安机关才能受理。随后,穆春艳的家人又将事情反应给了双城市卫生局。 双城市卫生局医政股股长吕斌:“非法行医,造成人身损害的,构成非法行医罪,不属于医疗事故,不归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如果现在还有这种行为呢)由我们卫生监督员对她这种非法行为进行取缔。” 钢针就是从这里进入患者体内。(视频截图) “神医”依然非法给人治病 在这种情况下,穆春艳去做了医疗鉴定,正在等待结果。而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在穆春艳出事之后,倪娜还在继续给人看病。 双城市永胜村村民:“治得怎么样啊,现在没什么效果,治有十多天了。” 这位村民说,倪娜没有联系方式,来的时间也不固定。 双城市永胜村村民:“该治的时候就来了,我也没问,医疗器械啥的也没有,都拿走了,还有别的病号呢,不光我家一个啊。” 记者把这种情况又反映到卫生局,但卫生局的工作人员表示,在没有公安机关的配合下,他们无法进入村民家里了解情况。 【编后语】 难道非得出了医疗事故,卫生部门才能介入吗?这是一种很可怕的逻辑,保证百姓的健康应该从防微杜渐开始,应该先考虑这样的医疗行为是否会给人带来危害,而不应该只考虑责任的划分,权力的归属,等你分明白了,摆清楚了,可能伤害已经造成了。另一方面,记者采访过程中,发现村民对这位医生的治疗医术十分信任,便宜、方便等等,其中的原因应该有很多,但无论如何,大伙有病一定要去正规的医院,这样,才有保障。 |
相关阅读:
- [ 10-21]杨旭为亚洲杯将赴德手术 邵佳一推荐神医4周可恢复
- [ 09-23]“神医”常和平被查 曾称几千年来就我能手到病除
- [ 09-03]伪神医胡万林为何总有市场
- [ 09-03]“神医”胡万林案开审 受害家属痛诉不知孩子去学医
- [ 08-18]数字神医现形记:数字写脖子后 每天默念能治千病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