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报称勒紧地方债务风险缰绳有必要 目前总体可控
2014-10-03 08:39:50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林锦 林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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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延伸阅读) 据测算,政府总负债率为39.43%,低于国际通行60%的负债率控制标准 “从我国经济发展基本面和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看,目前我国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财政部预算司有关负责人表示。 从经济基本面看,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我国政府性债务是经过多年形成的,债务余额也将在较长一段时间内逐渐偿还,平稳较快的经济增长将为债务偿还提供根本保障。中央政府对债务管理一直采取审慎原则,只要严格加强管理,依法合理控制政府性债务增量,我国政府性债务就不会出现大的风险。 从审计结果看,截至2012年底,全国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9.1万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8万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5.9万亿元。其中,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9.6万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5万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3.8万亿元。2007年以来,各年度全国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当年偿还本金中,由财政资金实际偿还的比率最高分别为19.13%和14.64%,按此比例折算,全国各级政府需要偿还的债务为20.5万亿元,其中,地方政府需要偿还的债务为10.7万亿元。 由此可以测算出,全国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负债率为36.74%,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分别按照2007年以来各年度由财政资金实际偿还的最高比率19.13%和14.64%折算,总负债率为39.43%,低于国际上通常使用的60%负债率控制标准这一参考值。全国政府外债占GDP比率为0.91%,远低于国际通常使用的20%的控制标准参考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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