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民航部门将详查航班乘客吸烟事件 如不作为绝不姑息

2014-09-02 21:27:15 钱春弦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中国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有关负责人2日表示,正在就中联航KN5216航班乘客吸烟事件的处置过程及程序进行详细核查,航空公司如有不作为行为绝不姑息。

这位负责人明确表示,飞机上禁止吸烟,每个公民都有义务自觉遵守。对违法行为,执法部门应该强力制止,依法严惩。据了解,民航公安部门将依法加大对此类事件惩戒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规则》有关规定,飞机上使用明火或者吸烟,经口头制止无效的,安全员可采取约束性措施,行为严重者可被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

记者2日获悉,目前国内机场正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安检“第一关口”无违规现象。2日内蒙古锡林浩特机场在机场候机楼安检通道口的显示屏显示:由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的《关于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打火机火柴乘坐民航飞机的公告》,告知广大旅客,禁止旅客随身携带和托运打火机、火柴,电子点烟器等火种乘坐民航飞机;并进一步加强对乘客及内部工作人员检查力度,提高对旅客行李物品的开箱包检查率,杜绝一切火种被带入隔离区。

据记者了解,1988年,原中国民航总局规定,民用飞机必须禁烟并要在明显位置悬挂提示标志。1992年,国际民航组织决定各国航空公司须在1996年7月1日前禁止旅客在国际航班吸烟。我国1996年3月1日实施的民用航空法并没有明确规定,但1996年7月6日施行的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有明确规定并在2010年国际民航组织《北京宣言》予以重申。1997年12月30日,原中国民航总局通过《民用机场和民用航空器内禁止吸烟的规定》明确了被动吸烟者享有的权利,包括要求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者停止吸烟,及要求管理部门制止在禁烟场所吸烟行为并对责任人依法处理的权利。(记者钱春弦)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