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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央企高管薪酬改革应遵循市场化根本原则

2014-08-26 16:44:33 叶薇 来源:新民晚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不要“萝卜青菜一锅煮”

我国国有企业数量多、类型复杂,需要分类制定有关体制和政策。“要理清国有企业的概念,全资的、控股的,集团公司、二三级子公司怎么管理,都应该有一套标准,不要萝卜青菜一锅煮。”张晖明提出,一些垄断性行业,很大程度上其竞争力来源于制度性垄断,与企业高管本身的水平并无太多关联。这样能力与工资不匹配,薪酬与贡献相脱节的高收入就应当被调节。

对一些资本数量、经营规模、组织体系很庞大的国企来说,即便放开竞争,其他类型企业也很难得到更高的市场份额,有竞争制约,应该对这些具有规模优势、特殊市场占位的企业有特别的监管和制约。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金碚在署名文章《国企高管究竟该拿多少钱》中指出,国企老总工资水平不应以私营企业尤其是国外私营企业为参照,而应以较高层级国家公务员薪酬水平为参照,必须体现其所有者国家的意志,这是国企对促进社会公平所承担的责任和贡献。当然,有些高度竞争性的国企老总薪酬可以实行高度市场化的薪酬机制,但典型的国企尤其是央企老总,即使同国家行政级别脱钩,也需要实行国家认定的国家雇员级别制度。

如果是国家雇员,那么,原则上以较高级别的国家公务员薪酬为基本参照,加上体现经营业绩和风险报酬的激励性报酬,优秀的、创造了突出业绩的国企老总还可以拿到比国家公务员更高的报酬。如果是企业雇员,那么,其薪酬同企业效益直接挂钩,可以拿到与非国有企业同类高管收入水平相当的报酬。

张晖明认为,目前的现状是,央企主要负责人享受相应级别的干部待遇,薪酬市场化、职务身份并未市场化。“此次薪酬改革应该遵循市场化的根本原则,企业要引进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负责人要加快去行政化,不要既要赚大钱,又想做大官,不能‘富’‘贵’兼得。”(叶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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