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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法成财税改革突破口:政府花钱须让公众看得见

2014-08-26 10:14:42 刘永刚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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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人大充足的时间审查预算”

“改进预算程序包括预算的准备、审查和执行三个环节,特别是在前两个环节,预算的准备和审查中,应当着力加强人大的作用。”王雍君说,“人大审查预算的时间太短,应该参考国际惯例至少延长到4个月,给人大充足的时间审查,此外在预算编制过程中还要注意财政部门和职能部门的分工合作。”

“许多国家议会将60%的会期都用在审核预算上,我国安排的时间却不多。”曾参与预算法修订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中卿认为,我国现行财政年度与自然年度相同,而批准预算的时间往往在3月之后。年初的预算执行计划经过层层审批之后,往往要下半年才能到位,导致支出执行进度滞后。解决这样的尴尬局面,一种办法是将我国财政年度改变为从当年4月1日至下年3月31日,另一种办法是把全国人代会的时间提前到上年的12月份,或者加开一次秋季会议,专门审查批准下一年度计划和预算。

尹中卿认为,在全国两会召开前,可以考虑增加人大常委会会议审查的环节,或者组织部分代表提前审查。在人代会上,要考虑恢复对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草案进行说明的口头报告,安排专门时间对预算草案进行专题审议讨论,保障人大行使预算审查批准权。

预算法要保障公众监督权

这些都绕不开预算法的修订。专家认为,预算法修订是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前提之一。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表示,“预算制度改革中,预算法的修改无疑是一个重点,改革的许多新的精神在预算法三审稿里就已经有所体现。”

以1994年财税体制改革和当年通过的预算法为起点,中国开始了建立现代预算制度的探索。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和市场经济制度的逐步完善,现行预算制度的弊端也逐渐暴露。在专家眼中,现行预算法未对预算公开作出规定,而随着公众权利意识的觉醒和提升,普通人对政府怎么花钱、“三公经费”等问题越来越关注。可以说,预算法的修订和每个公民的权利息息相关。

尹中卿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表示,“政府花的钱是税款,花钱的目的是为了公共服务,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都是政府要花钱解决的。”

据《中国经济周刊》获悉,预算法修正案(草案)或将在8月25日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迎来“四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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