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人民日报:国企高管薪酬应参照较高层级公务员

2014-08-21 08:08:06 金碚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林晨 李艳  
分享到:

国企特别是央企老总的薪酬屡屡成为话题新闻,这边有人提出国企老总不该拿“天价”年薪,那边马上有人按照市场贡献论证国企老总薪水的“可怜”。日前,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特别研究了国企薪酬改革,再次聚焦了人们的视线。

其实,讨论国企老总究竟该拿多少钱,首先要明确国有企业的性质。

设立企业的目的是实现所有者的意愿。如果说一般企业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那么,设立国有企业的目的就是实现国家意志、全民利益。所以,国有企业的各种制度包括负责人薪酬都必须体现这一性质。

中国的具体国情是国有企业数量多,类型复杂,需要分类制定有关体制和政策。如果进行粗线条分类,可以将国企老总分为国家雇员和企业雇员两大类。原则上,国家雇员的薪酬体制体现“准公务员”规则逻辑,企业雇员体现市场化的职业经理人规则逻辑。前者应类似公务员的考核要求,以弱刺激、稳定性、透明性和长期保障为特点;同时也要适应市场竞争的要求,即报酬中还应包含承担经营风险的收益,有助于吸引优秀企业经营人才。后者可以与一般企业的薪酬制度相同,更多地体现市场竞争原则,即薪酬与效益直接挂钩。

按照企业薪酬制度的一般原理,层级较低责任面较窄的岗位,应实行较强的直接刺激性的报酬制度,例如计件工资、效益提成等;而层级高责任面宽的岗位,则实行较弱的直接刺激性的报酬制度,固定月薪、年薪等。当然在总体上,层级较高的薪酬水平高于层级较低的,它的激励机制相对更具有长期性。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