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公安局:想早一点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 针对该案件,办理此案件的邓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曾队长称,“关于花洲办事处陈湾村李照建违法倒卖土地一案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我们也多次向市人大提交关于关于暂停李照建的市人大代表资格的报告,但是人大都没有批准,人大领导称,需要走程序调查;今年4月份我们又向人大提交了一份报告,目前还没有接到人大反馈的有关批准消息,我们也想早一点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 关于群众反映花洲办事处领导为李某出具虚假证明一事,曾队长称,“在我们给市人大提交报告准备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的时候,2014年3月,花洲办事处党办主任吴某向我们提交了一份关于邓州市奔马商城建设有关情况的说明,大致意思就是该项目在运作过程中,市政府未给予征地补偿等相关资金,而是给小区建设出台了政策,可以将安置用地中的一部分土地用于开发;我们在接到这份情况说明后,就找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进行了调查,也见到了一份当时主管副市长对解决陈湾村居民住房问题请示上做的批示,对此处土地减免配套费,按村民建房进行报批,并没有批示进行开发,如果政府同意进行开发,肯定有会议纪,而且要下达给土地部门,但是在整个办案过程中我们始终没有见到这样的会议纪要等相关文件,而且这个事情国土部门也认定其为非法,所以说,办事处出具的这份情况说明不属实,不真实,至于其是否构成伪证罪,得有刑侦部门调查,因为我们有规定,经侦部门只负责经济犯罪方面的案子,除此以外的刑事案件都由刑警大队来负责。” 在邓州市人大,记者见到了选工委的任主任,就邓州市公安局向市人大常委会多次提交关于暂停邓州市人大代表李建照资格的报告有关事宜进行了采访。任主任称,“公安局确实提交了多次报告,但是前几次报告不规范,经过重新修改最近又给分管领导提交了一份报告,不过像暂停市人大代表职务这个事情需要人大常务会议决定,最近因为领导都比较忙,至于提交的这个报告现在进行到哪一步?我也不太清楚。” 近日,中央组织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把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整改落实的重要任务。其中,要求开展整治村、社区等基层干部违法违纪行为专项行动,特别要集中力量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案件。 一个已经国土和公安部门认定的违法案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而犯罪嫌疑人却迟迟归不了案,其头顶的人大代表“光环”到底还能保护其多久?我们拭目以待!对此事,中国网将继续关注!(文/徐浩) |
相关阅读:
- [ 07-30]海南原副省长谭力被终止海南省五届人大代表资格
- [ 07-25]郑州区人大代表被曝4套身份证 两月后变政协委员
- [ 07-25]人大代表:食药监局对重大食品事件难辞其咎
- [ 07-25]人大代表:食药监局对重大食品事件难辞其咎
- [ 07-09]陕西一县人大代表状告民警:为讨债将其非法拘禁
- [ 07-04]四川南充人大代表被打案追踪:不满检方愤然退庭
- [ 05-30]河南驻马店原书记刘国庆等4名省人大代表资格终止
- [ 05-27]湛江一区人大代表被指殴打学生 并让一学生下跪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