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专家谈纪检改革:强化对腐败和特权治理高压
2014-07-14 06:30:19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陈瑜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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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构建反腐败工作的“无缝网络” 记者:《实施方案》呈现出哪些亮点? 高波:我感觉,《实施方案》有不少亮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进一步构建治党管党的责任落实体系。《实施方案》着力构建起党内治理、党内监督的责任链条、责任体系和问责机制,特别是对“谁来负责、如何问责”作出了清晰界定,提出了工作要求。如根据十八大之后的实践进展,要求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着力构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无缝网络”。 ——进一步传导上下联动的党内监督压力。《实施方案》提出的一些重要改革举措,都是从中央纪委机关首先改起,自上而下推动整个纪检监察系统的改革工作。一方面,要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层层传导压力,制定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措施。另一方面,实行纪委书记向上级纪委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各级党委向上级党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等,同时要加强和完善纪检机关内部监督机制,防止“灯下黑”、确保自身硬。 ——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机关的主业主责。明确纪委职责定位,清理有关议事协调机构,把不该管的工作交给主责部门,把应该管的工作切实管好。调整纪委机关内设机构,聚焦中心任务,把更多资源力量投放到反贪惩腐的主业上,使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定位更加清晰。如中纪委先“做减法”,将中央纪委监察部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125个清理到14个;再“做加法”,通过机构改革增加查办案件的机构力量,做大做强主业,为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的体制改革提供了“模板”。 ——进一步强化对腐败和特权的治理高压。体制改革是“投入”,打击贪腐是“产出”,要通过相关改革提高效率、形成震慑、保持高压。如通过巡视制度改革、网络监督提速等,形成正风肃纪的强大舆论声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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