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仅15岁的小红(化名)怎么也没想到,在芙蓉街约见的网友竟是自己2个月前不堪其扰将其“拉黑”的蒋某,更不幸的是,这个一度想要认她为干妹妹的男子竟然侵犯了自己。接小红及家人的报案仅仅12小时,市中分局党家庄派出所就将这名涉嫌强奸的犯罪嫌疑人绳之于法。 网上改头换面,他约出了15岁少女 7月1日,济阳县一名女孩小红在父母的陪同下来到了市中公安分局党家庄派出所报案,称6月26日自己在党家辖区一处农宅遭到了性侵。 “小红只知道性侵自己的男子名叫蒋某,由于对当地不熟,具体信息一概不知。”办案民警李善蕾回忆道。 两个月前,在济阳一初中读初二的小红,对父母谎称去上学,实则偷偷跑到济南打工。在一家饭店应聘工作时,她认识了在饭店担任领班的蒋某。因为觉得这份工作不适合自己,干了一个下午,小红就离职了。 但是单纯的小红却进入了蒋某的视线。蒋某通过QQ将小红加为好友,并将她的手机号留下,在此后的一段时间里,蒋某经常以要认小红为干妹妹为由跟她联系。但通过几次电话后,蒋某的联系对于小红来说已经成了一种骚扰,无奈之下小红将蒋某的QQ好友删除,并且更换了手机号。 狡猾的蒋某发现自己的QQ被小红删除后,又重新申请了一个QQ号加小红为好友,尽管小红屡次询问他是谁,蒋某也从未正面回应过。6月25日,在与小红聊天时,蒋某得知她想找工作,便谎称自己可以为其介绍工作,并约小红下午在芙蓉街见面。 电脑另一端的小红一听有人帮忙介绍工作便信以为真,准时赴约与这位网友见了面。可是一见面小红傻了眼。当小红拿出手机试图与家人联系时,蒋某一把将其手机夺下摔在地上。 将父亲支走,魔爪伸向了15岁少女 “当时犯罪嫌疑人蒋某哄骗小红,说是自己开有商店可以为她提供工作,为此小红放松了警惕,跟着蒋某回了家。”党家庄派出所副所长吕胜浩告诉记者,6月25日蒋某将小红带回家,对自己的父亲谎称是自己的女朋友,在家中要暂住几天。 第二天,蒋某带着小红外出吃饭,在市立五院附近的一家照相馆内,为小红照了超市工作证所需的照片。一想自己终于有工作了,小红就放松了警惕,继续跟蒋某回家居住了。 6月26日晚,蒋某故意将自己的父亲支走,对小红强行实施侵犯,事后害怕小红逃走,蒋某搬了个躺椅索性守在了小红屋外。 而此时小红多天没有和家人联系,家人早已慌了神,前来济南寻找小红,苦寻无果的家人只好报案。28日,蒋某带着小红去上网时,小红一刷身份证出现了“失踪人员”提示。直到这个时蒋某才将小红放走。 离开蒋某家后,害怕家人指责,小红并没有回家,只身一人在泉城广场游荡了2天。直到7月1日,小红才跟家人取得了联系。向家人诉说了自己的遭遇后,小红在父母的陪同下报了案。 7月1日晚,民警通过小红提供的信息多方查询,经小红辨认,当晚便确认了犯罪嫌疑人的信息,犯罪嫌疑人蒋某曾因盗窃被公安机关处罚。7月2日上午9点左右,民警在魏家庄蒋某家外蹲守,将其抓获。(见习记者 田宇) |
相关阅读:
- [ 07-04]龙岩长汀6旬老人强奸智障少女致怀孕产子 潜逃8月被抓
- [ 07-04]不满情人分手 “小三”报假警称遭强奸
- [ 07-03]福建霞浦一男子强奸聋哑人获刑3年半
- [ 07-03]12人强奸少女7人被判缓 检方认为判得太轻提出抗诉
- [ 07-03]台已婚男经纪人被控强奸男性 好友黑人:不清楚
- [ 07-02]男子强奸被抓辩称恋人关系 证据确凿零口供仍被拘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