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透明有利监督 在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三大任务中,改进预算管理制度是建成现代财政制度的基础。专家指出,要想使预算具有刚性约束力,就必须公开透明,有效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使财政预算实现阳光操作、阳光分配、阳光使用。 然而,现实中,财政预算并不够公开和透明。“我觉得现在政府的财政收入很多没有纳入统计范围。”中央党校教授周天勇说,例如公路交通这一项,包括限超办、运管、运政、交警的罚没收入等。 周天勇进一步指出,现在存在两个问题:第一,很多钱收的不明不白,很多收费没有纳入预算,甚至也没有纳入预算外管理范围;第二,乱收费太多,整个经济的负担太重,许多中小企业、制造业难以应付这种收费。总的来说,税负太高,乱收费太多。所以不能设财政收入一块、基金收入一块、社会保险费一块、国有资本金预算一块,把它们分开,这是不对的,应该将所有收入纳入统一的预算管理。 预算公开透明将能逐步解决上述问题。楼继伟说,预算公开本质上是政府行为的透明,是建设阳光政府、责任政府的需要,也是依法行政、防范财政风险的需要。我们常说,财政收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怎么让群众能看懂、社会能监督?提高透明度是最有效的途径。 “预算公开是监督政府的有效方式,是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可以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说。 公开范围还会扩大 中央一直在推进预算决算的公开,今后预算公开的改革将继续深入,公开范围还会扩大。楼继伟介绍,下一步围绕建立透明预算制度,要完善全口径预算,增强预算的完整性,并推进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之间的统筹;进一步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和内容,除涉密信息外,中央和地方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决算。 暨南大学国际商学院副院长孙华妤对本报记者说,今后预算公开改革应把更多的财政收费转成税;把没受到监督的预算外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内;除“三公”支出外,还应公布更多的预算项目让公众知道。 “我国已于2012年全面取消预算外资金,但实际生活中仍有一部分公共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下一步,我国需要彻底落实预算全面、完整性原则,“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建立全口径的预算体系。严格实行全面取消预算外资金,对按规定必须纳入预算管理的各种资金加强管理,杜绝“小金库”现象;扩大、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逐步提升国有资产收益上缴比例;强化优化基金预算管理。 记者 罗 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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