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际> 环球要闻 > 正文

朝鲜成立特别调查委员会 调查日本人遭绑架问题

2014-07-04 12:27:33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唐丽萍  
分享到:

各小组的活动方向如下:

——日本人遗骸小组

对目前分散在朝鲜境内的日本人遗骸埋葬地采取措施的同时,以已掌握的资料、证词等为基础进行实地调查和试点发掘,就遗骸处理进行磋商,采取措施。

——留在朝鲜的日本人和日本人配偶小组

通过人民保安机构和有关人民委员会的居民登记簿及有关人员的申报和听证确认现况,采取措施。

——绑架受害者小组

对日本政府所认定的绑架受害者重新进行调查,确认每个对象入境等的具体经过。

——下落不明者小组

也参照日方提出的资料,以人民保安机构的居民登记簿为基础,确认下落不明者的入境与否和身份等。

另据报道,7月4日,日本政府在内阁会议上正式决定部分解除对朝鲜的单边经济制裁,允许进行有限的两国间人员和物资往来,以人道主义为目的的朝鲜籍船可以进入日本港口。这是日本作为对朝鲜配合重启“绑架问题”调查的回应。

所谓“绑架问题”,指上世纪70年代末朝鲜特工绑架多名日本人到朝鲜的遗留问题。日方正式认定17名日本人遭绑架,同时怀疑有更多失踪日本人被朝鲜特工绑架。2002年,朝鲜首次承认,在上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朝鲜特工曾绑架日本公民帮助训练特工。同年,5名被绑架者回到日本探亲,但没有按照协议回到朝鲜,引发朝方不满。

此后,日方要求继续调查其余12人的下落,但朝鲜认定,5人已返回日本,8人已死亡,“绑架问题”已经终结。今年5月,朝鲜同意重启调查,双方于本月1日举行政府间磋商。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