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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新疆意识形态工作是重中之重 须推进社会世俗化

2014-07-02 11:45:14  来源:天山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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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新疆实际而言,“世俗化”意味着至少要具备以下几条特征:

第一,宗教思想、宗教行为、宗教组织不再具有控制和主导社会群体的能力。

第二,宗教及其信众的价值取向从彼世向此世转化,从内容到形式都适合于现代化社会的发展要求。人独立于宗教的主体意识主导人的社会活动,认识到美好的理想和生活通过自身努力就可在现实世界里实现,而不是寄希望于“彼岸”、“来世”。

第三,宗教与社会彻底分离,宗教不具备公共性与社会职能,不再插手司法、婚姻、教育等公共事务。宗教信仰变成纯粹私人的事务,信众不在社会公共生活中要求和享有从事宗教活动、履行宗教仪轨和展示宗教信仰标识的权利。

第四,宗教界努力适应现代社会生活,对宗教教义的阐释具有现代性价值;对宗教仪轨的施行符合现代生产、生活方式的要求。

第五,宗教活动止于宗教场所,不会带进社会生活;没有社会传教活动;不强迫他人信仰或不信仰、或改信某一种宗教。

第六,宗教努力实现“中国化”,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积极作用。宗教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接受国家授权机构的全面管理。

第七,“神道”社会向“世俗”社会全面转变,现代理性取代宗教教义成为人在从事社会生产和一切社会活动时运用的主导理性,而不再受个人宗教信仰干扰。现代文化获得自由和充分发展的环境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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