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4日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当前我区的毒品犯罪仍处于高发态势,去年6月1日至今年5月31日,全区各级人民法院受理各类一审毒品犯罪案件1654件2106人,审结1373件1628人,和去年同期相比持续上升,其中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占审结的毒品案件总数的91.26%。 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于会堂介绍,一年来,我区各级法院与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共同推进禁毒人民战争,取得了显著成效,毒品快速蔓延的势头得到了遏制。但由于新疆特殊的地理环境,国际毒情的发展变化对我区的影响比较明显,再加上我区滋生、诱发毒品犯罪的消极因素依然存在,因此当前我区的毒品犯罪仍处于高发态势,禁毒工作总体形势依然严峻。 从已审结的毒品案件涉及罪名看,主要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占审结的毒品案件总数的91.26%;非法持有毒品罪案件占6.04%;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案件占1.09%;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案件占0.94%;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案件占0.21%;容留他人吸毒罪案件占0.36%。 近年来,我区法院审理的毒品犯罪案件数量持续增长,2013年比上年上升了15.41%。甲基苯丙胺、氯胺酮等合成毒品案件数逐年上升。一些新类型合成毒品如氯胺酮、“摇头丸”“麻古”等在我区不断出现。重特大涉外毒品犯罪案件时有发生。由于新疆周边特殊的地理环境和复杂的社会形势,近年来国际贩毒集团有组织、有预谋地构建网络,企图把新疆开辟成“金新月”毒品贩往中亚、南亚以及内地一些中心城市的通道。在高额利润的引诱下,一些人铤而走险,从空港和陆地口岸携毒进入我区。 2013年以来,我区各级法院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突出打击重点,做到整体从严、宽严相济,毒品犯罪案件的重刑率始终高于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有力震慑了毒品犯罪分子,依法履行了打击毒品犯罪的法律职责。“今后,我区各级法院将继续积极投身于‘禁毒人民战争’,加大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工作力度,坚定不移地执行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方针,加强对毒品犯罪形势调查研究,确保国家法律准确实施,依法惩处毒品犯罪。”于会堂介绍。记者杨萍、实习生余张瑞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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