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航班正常管理新规为何引来吐槽?
2014-05-28 06:32:00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陈玮 陈瑜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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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社评 本报特约评论员 如果出现非天气原因造成的延误,航空公司是否会一概用“空管”来解释?如果航空公司说谎,乘客能否有效监督?对航空公司的违规行为又该如何问责?如果这一系列问题没有答案,航班正常管理新规激起的舆论涟漪就难以平息。 中国民用航空局26日发布《民航局航班正常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简称“草案”),对航班正常保障和延误处置做了详细规定。草案规定,由于机务维护、航班调配、机组等航空公司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航空公司应当向旅客提供餐食或住宿等服务;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航空公司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航空公司应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由旅客自理。 航班晚点似乎渐成常态,饱受航班延误之苦的乘客频频吐槽,足以说明航班晚点不是“茶杯里的风暴”,而是备受关注的公共事件。权威统计显示,全国航班晚点原因中,天气原因占21.6%,航空公司原因占38.5%,流量原因占25%,其他原因占14.9%。这说明航班晚点确实原因复杂,不可一概而论。 草案中最受争议的一点是: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航空公司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航空公司应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由旅客自理。天气原因可以理解,突发、空管、安检以及旅客等“非航空公司原因”,如何界定?以谁的标准界定?会不会出现“店大欺客”?这些担心绝非多余。乘客与航空公司博弈明显处于劣势,既与信息不对称有关,也与乘客缺乏充足的博弈手段有关。 即以信息不对称为例,现在“空管”似乎成为一个筐,啥都可以往里装。很多时候,普通乘客很难或压根就不可能知道航班晚点的真正原因,航空公司说什么乘客就得听什么,哪怕航空公司将自身原因归咎为“空管”,乘客基本上也无可奈何。因此必须叩问:如果出现非天气原因造成的延误,航空公司是否会一概用“空管”来解释?如果航空公司说谎,乘客能否有效监督?对航空公司的违规行为又该如何问责?如果这一系列问题没有答案,或不愿意找答案,民航局颁布的草案所激起的舆论涟漪就难以平息。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民航局局长李家祥承认,“航班延误的主要责任在航空公司,占40%,其中航班编排不合理又是最主要原因。比如航班编排过紧,中间飞机维护、卫生打扫做不完,乘客就被耽误了。”李局长的态度很真诚,从中可以看出,既然航班延误的主要责任在航空公司,那么就应该严防“空管”成为一个筐,民航局有责任履行监管之责,对那些屡屡拿“空管”说事的航空公司严肃问责。 既然航空公司是晚点的主要原因,航空公司能不能尽力改变这种状况?减少航班晚点,并非天大的难事。据《朱镕基讲话实录》记载,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曾这样批评航班晚点:“对于飞机正点的落实,要从主观上找原因,不要从客观方面去原谅自己。”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在民航业的共同努力下,中国航班正点率一度提高到85%,这是很能说明问题的。 毋庸讳言,航班晚点原因中也有一些让航空公司为难的“潜规则”。据新华社报道,各航空公司通常有一个包含社会各界人士的VIP名单,“如果机上有这些人员,流量控制中飞机便可以主动获得优先渠道。”此外,有的贵宾姗姗来迟,航空公司为了保证贵宾上飞机,不惜牺牲其他乘客的权益“故意晚点”。如此种种,都说明航班晚点原因需要彻查。如果缺乏实事求是之心,如果不遏制特权现象,航班正点就是奢望。 以前关于航班正常的管理规定分布在《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各部门规定及一些红头文件中,此次民航局将零散的规定整合为部门规章,有利于加强航班正常管理。这些管理措施应当符合现有法律,有利于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如果过于“自私”,不仅会招致公众非议,其合法性与合规性也会成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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