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第四次峰会上海宣言
2014-05-22 07:25:55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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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4.1 我们承认并赞赏亚信成立以来所有成员国为积极推动对话与合作及加强信任措施所作的努力。我们愿意加强合作,进一步推动亚信进程,支持亚信在亚洲事务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我们愿本着本次峰会达成的“上海共识”,为促进亚洲地区持久和平和共同繁荣作出贡献。 4.2 我们欢迎亚信协调国和联合协调国在信任措施不同领域推动合作的努力。我们赞赏成立亚信青年委员会、亚信实业家委员会以及在曼谷、伊斯坦布尔和叶卡捷琳堡举行的三次亚信商务论坛。在此方面,我们特别赞赏俄罗斯联邦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分别为推进经济和人文领域合作方面所作的贡献。我们承诺推动在各领域建立信任措施,扩大成员国间的长期对话与合作。 4.3 我们重申,根除贫困是当今世界面临的最大全球性挑战,也是可持续发展不可或缺的必要条件。根据各国国情、工作重点及里约环境和发展宣言的原则,包括其第七条所阐述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我们承认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我们还决心加快努力,在2015年前实现千年发展目标。我们相信,根据里约+20峰会的使命所设计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应能有效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三大支柱目标,并为后2015年发展议程作出贡献。 4.4 我们强调,平衡的多边贸易系统对促进所有成员国实现其发展目标具有重要作用。鉴此,我们支持尽早重启部分亚信成员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程序。 五 5.1 我们赞赏亚信秘书处为亚信发展所做的工作,支持加强秘书处建设,以更好履行职责。我们呼吁所有成员国自愿向秘书处捐款。我们欢迎秘书处迁往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首都阿斯塔纳的计划。 5.2 我们高度评价亚信秘书处执行主任奇纳尔·阿尔代米尔大使为发展和加强亚信进程所作的贡献。 5.3 我们欢迎通过新的《亚信程序规则》。 5.4 我们强调亚信与其他地区、国际组织和论坛加强合作、伙伴关系和对外交往的重要性。为此,我们鼓励亚信秘书处继续努力同地区和国际组织及论坛建立机构层面的联系。 5.5 我们欢迎亚信秘书处与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在亚信上海峰会期间签署谅解备忘录。 5.6 我们呼吁尚未批准《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秘书处协定》的成员国能够尽快批准。同时呼吁尚未签署并批准《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秘书处及其人员以及成员国代表特权与豁免协定》的成员国能够尽快签署和批准。 六 6.1 我们高度评价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努尔苏丹·纳扎尔巴耶夫先生作为亚信的缔造者,为亚信机制建立、发展和壮大作出的突出贡献。 6.2 我们高度评价土耳其自2010年担任亚信主席国以来所做的工作。过去4年来,亚信在土方的引导下,在实现亚信目标和原则等方面取得了重要成就。 6.3 我们欢迎并支持中国接任亚信主席国,相信中国将同亚信各成员国、观察员密切协作,推动亚信合作与发展迈上新台阶。 我们高兴地看到,亚信进程的吸引力正在提升。我们欢迎孟加拉人民共和国和卡塔尔国成为亚信新成员国。 6.4 我们商定于2016年举行亚信第五次外长会议,2018年举行亚信第五次峰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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