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 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普通套间,厅局级以下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同时明确,住宿费限额标准为出差人员对应职务级别最高可以开支和报销的住宿费标准,不得曲解为包干或必须开支和报销的标准。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住宿的,应当向住宿宾馆交纳住宿费。如接待单位与住宿宾馆签订的协议价低于住宿费限额标准的,应当按协议价向住宿宾馆交纳住宿费。超出住宿费限额标准部分,由个人自理,不得向接待单位转嫁住宿费。 伙食 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赴省外出差的,按照财政部公布的中央单位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包干使用,即除新疆、青海和西藏是120元外,其余城市均为每人每天100元补助。 赴省内出差的,每人每天100元包干使用。出差人员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
相关阅读:
- [ 05-05]上海政府部门近期陆续晒“三公”预算 经费缩水
- [ 04-04]梁振英内地差旅零开支为谁敲响了警钟
- [ 04-04]特首差旅费公开:精细源于监督
- [ 04-03]因为差旅费下台的女高官
- [ 02-27]福州已发放公务卡逾4000张 用于日常公用支出等
- [ 02-14]山东出台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报销应提供凭证
- [ 02-11]军队差旅费管理规定修订颁发 增设违规惩戒条款
- [ 02-10]解放军差旅费管理规定修订 军职干部住普通套间
- [ 02-08]北京党政机关会场一律禁止摆放花草和水果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