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北京党政机关会场一律禁止摆放花草和水果

2014-02-08 06:58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陈玮 黄晓夏  
分享到:

为推进建立厉行节约长效机制,参照中央近期出台的相关经费管理办法,北京就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外宾接待费等出台的办法在昨天公布,还转发了《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其中,北京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中明确,会议会场一律不摆花草,不提供水果。

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公杂费调为市内交通费

增加报销订票费等

北京市此次出台的《北京市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了开支范围和标准。财政部门解释,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开支标准,本市实行分地区、分职级的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将公杂费调整为市内交通费,并参照中央提高了开支标准。

这次本市还完善了城市间交通费开支范围,增加了报销订票费和经批准的退票费,以及乘坐火车(含动车、高铁)的交通意外保险。

减少调动人员费用

相比2007年6月开始执行的《北京市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此次公布的《北京市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取消了多项内容。

2007版办法中规定,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出差的有关规定执行。如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行李、家具等托运费,在每人每公里1元以内凭据报销,超过部分自理。

此外,与工作人员同住的家属(父母、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和必须赡养的家属),如果随同调动,其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以及行李、家具托运费等,由调入单位按被调动人员的标准报销。已满16周岁的子女随同被调动人员调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按一般工作人员标准报销。

这些规定在此次新办法中均不见踪影。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