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云南严管差旅费:厅局级干部出差只能坐经济舱

2014-05-13 09:01   来源:云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驻昆省级单位工作人员

在主城五区的公务不报差旅费

《办法》进一步规定,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需要指出的是,驻昆省级单位工作人员赴昆明市五华区、官渡区、盘龙区、西山区、呈贡区执行公务的,不报销差旅费。

此外,出差当天往返的,按规定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出差人员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那么,云南省级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标准的制定依据是什么呢?《办法》进一步明确,它是参照执行财政部公布的中央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标准,其中:赴省内出差的,省财政厅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物价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交通

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如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需要指出的是,轮船并不包括旅游船。此外,省级及相当职务的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不得报销出差人员使用机场贵宾休息室、“百事特”的费用。

出差人员的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此外,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