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非法集资形势严峻 发案量涉案金额等处于高位
2014-04-22 06:45 欧阳洁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陈瑜辉 |
分享到:
|
制图:宋嵩 非法集资形势严峻,发案数量、涉案金额、参与集资人数继续处于高位,达历年来第二峰值 警惕伸向你财富的黑手 本报记者 欧阳洁 走在街上就有人给你发传单,要你到旁边的一家财富管理中心去理财;不经意点开一家网站,就会看到高回报的投资理财方案;会经常听到有不错的机会参股一家小贷公司……这些诱人的投资理财机会都有可能让普通投资者陷入非法集资的泥潭。 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今天发布《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同时指出当前非法集资形势依然严峻,发案数量、涉案金额、参与集资人数继续处于高位,达历年来第二峰值。非法集资案件涉及全国31个省(区、市)、87%的市(地、州、盟)和港、澳、台地区。据统计,2013年处置案件大概有3700多起,挽回损失64亿。新发案件更多地集中在中东部省份,跨省案件增多,影响较大,并不断向新的行业、领域蔓延。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刘张君提醒社会公众,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 警惕六种非法集资典型手法 据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韩浩介绍,近年来非法集资的手法花样翻新,公安机关在工作中主要发现有以下六个典型的手法: 一是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借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谎称已经获得或者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牌照,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二是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非法集资,包括发售虚假的理财产品,或是虚构借款方,以提供借款担保名义非法吸收资金。 三是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群众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然后关闭网站,携款逃匿。 四是以“养老”的旗号非法集资,其中有两个突出的形式:一是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二是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方式,引诱老年群众投入资金。 五是以毫无价值或价格低廉的纪念币、纪念钞、邮票等所谓的收藏品为工具,声称有巨大升值空间,承诺在约定时间后高价回购,引诱群众购买,然后携款潜逃。 六是假借人人贷(P2P)名义非法集资。即套用互联网金融创新概念,设立所谓网络借贷平台,以高利为诱饵,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招标信息等手段吸收公众资金,突然关闭网站或携款潜逃。 韩浩提醒社会公众,当前非法集资犯罪手法层出不穷,需增强风险意识,谨慎选择投资渠道。通过群发短信、电话推销,在路边、商场等公共场所摆摊、设点散发传单,这些是极不靠谱的事,要高度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
相关阅读:
- [ 04-21]中国非法集资形势严峻 去年侦破3700余起案件
- [ 04-19]浙江10家P2P网贷平台涉嫌非法集资被查
- [ 04-15]专家:“非法集资”罪名取消民间融资空间 应取消
- [ 04-15]专家:以擅自公开发行证券罪取代“非法集资”罪
- [ 04-11]投资公司涉嫌非法集资 五六百名老人被骗上千万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