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资金均打入个人账户 周辉今年33岁,是衢州市柯城区人。浙江师范大学体育系毕业后,常年居住在上海,案发前他的银行账户上有资金1.7亿余元。 衢州市公安局副局长陈惠平介绍,该案涉及投资人数量庞大,人员遍及全国30多个省市,其中浙江、广东、上海、江苏、北京、福建、四川、山东、湖北等地涉及投资人员在50人以上。 犯罪嫌疑人周辉通过租用服务器,在互联网上建立名为“中宝投资”的网站,对外宣传该网站是专门从事民间网络借贷的P2P网站。 办案警官告诉记者,“中宝投资”网站操作手法是先吸引投资人在“中宝投资”网站进行注册,注册后通过网上银行在线充值或汇款方式进行账户充值,这些充值资金全部打入周辉个人银行账户内。然后,周辉假借他人名义,虚构贷款人和贷款用途,频繁在网站上发布贷款协议,吸引投资人用自己账户内的资金对贷款协议进行投资。 值得注意是,周辉本人在网站注册了两个会员账号,同时以他人名义注册并掌握了40多个会员账号,其中20多个会员身份信息核查后发现为虚构。 等贷款协议到期后,公司会将相应的本金加利息转入投资人在网站上的账户内。投资人可选择投资另外的贷款协议,也可提现,经向网站申请、审核后,将钱从周辉的账户转到投资人账户中。 在调查初期,警方发现周辉在“中宝投资”平台用于接收资金的银行账户直接用于消费且金额巨大,其2013年在车辆、手表以及其他高档消费品等方面的消费金额达到1200余万元;2014年1月,周辉购买车辆消费金额达1000余万元。公安机关已查扣周辉本人以及以中宝投资公司和其妻子名义购买的劳斯莱斯等豪华品牌车辆8辆。 P2P网贷非法集资三大特征 浙江省公安厅经侦总队负责人介绍,从公安机关侦办的案件情况看,部分P2P网贷平台被利用,成为非法集资工具,存在风险隐患。 “由于信息不对称,普通投资者对一些P2P网贷平台的资质不了解、对其出借的项目不了解、对规范的P2P网贷平台的运作模式和标准不了解,从而上当受骗。”这位负责人说。 P2P网贷平台还易引发非法集资犯罪。P2P网贷平台原本是网络借贷资金撮合的一个中介平台,但公安机关在办案中发现,有的P2P网贷平台非法募集资金,形成“资金池”,即把资金汇集到一起,形成一个像蓄水池一样的储存资金的空间,再以高利转借给他人;有的P2P网贷平台虚构借款事由,将募集的资金用于自己的公司经营,达到“自我融资”的目的;有的P2P平台对于借款人及借款用途疏于核查,造成大量虚假借款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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