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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谣翻中国”的“作品”——秦火火事件回顾

2014-04-12 07:28  刘林 黄浩铭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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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所有有鼻子有眼的说法都是真实的”

公诉人表示,西门子公司的证明、被害人罗援的陈述、杨澜本人的声明,张海迪的户籍证明及实名微博的澄清内容、铁道部发布的赔偿标准、铁道部的澄清等证据均可证明发布信息的虚假性。

对此,“秦火火”当庭表示认罪,并对受害者表示道歉。“对于张海迪,她是残疾人,而我是正常人,我的行为从道德上是说不过去的;对于罗援,我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就说他是逃兵,是对他的无端诽谤,我说他家人在国外定居,也对他的家属造成了很严重的影响;对于杨澜,她作为名人,名誉是几十年打拼下来的,我几篇微博就毁坏了她的名誉,给她造成了巨大的打击,是很不道德的事情。”

不少网民对此发表了自己的意见,一名网友留言称:“秦火火”事件也给我们提个醒,在网络上不是所有“有鼻子有眼”的说法都是真实的。一定要坚定自己的立场和正确的价值观。

网络空间要恪守最基本道德底线

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第3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称,截至去年12月,中国网民数量已达6.18亿,其中微博用户数近3亿,新兴媒体成为中国的社会化、信息化平台,并形成了极具中国特色的传播生态。

针对如何规范网络舆论环境这一问题,专家表示,网络是一个公共的舆论空间,网民一定要基于规则意识来共同维护,通过建立良好的沟通协商机制,促进社会的良性互动,建议网民要珍惜网上舆论空间,对自己言行负责。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常务副院长尹鸿分析,网络管理的法治建设还没有完善,给造谣者以可乘之机;信息不对称导致社会大众对主流媒体的威信有所质疑,给谣言提供滋生、传播土壤;网络中的个体与公司出于商业动机而造谣传谣,反映了社会道德和法律自律方面的缺失。

天津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张宝义告诉记者,打击网络造谣传谣,要以“看得见”的正义让老百姓信服,走法治道路。对造谣传谣行为有详细严密的规定,让网民和“意见领袖”清楚什么是言论自由的边界,什么是造谣传谣。

“打击网络造谣传谣要执法严格,保障程序正义。出现‘秦火火’这样的专业造谣者,执法要及时,程序要正当,侦查要严密,证据要充分。”张宝义说,应完善制度化建设,构建造谣者难以在网络上生存,网民分辨是非不传谣的良好网络环境。要加强对网络的监控,及时铲除谣言产生的土壤。同时加强对网民的教育引导,提高分辨能力,切断谣言传播的渠道。

(记者刘林 黄浩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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