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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火火”最后陈述:望能警示他人 别干同样的蠢事

2014-04-11 15:06   来源:新华法治  责任编辑:黄晓夏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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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4月11日讯 备受关注的“网络推手”秦志晖(网名“秦火火”)诽谤、寻衅滋事一案11日上午9时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被告秦志晖在最后陈述中说,“过几个月的久久思考,我主要有以下认识:第一,我的行为在法律上是不被许可的,在事实上我的确是误导了大家对公众人物和政府部门的看法; 第二,我没有认识到网络不仅仅是一个虚拟空间,网络是自由的,我越过了红线,我严重损害了他人的名誉和声誉;第三,有句话说得好,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我恰恰是忽视了这一点,也忽视了法律和道德的存在,扰乱了网络的正常秩序。”

最后,他称自己想表达一个歉意,“对杨澜、罗援、张海迪等人的名誉造成很大的打击,我深表歉意和内疚。名誉是无价的,是他们几十年辛辛苦苦打拼下来的,被我几条微博就给抹黑了。将心比心,谁都是不愿意的。我对自己没有什么可辩护的地方,我只是想说,希望我能够警示他人,别干我这样的蠢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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