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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司机拖死收费员一审判故意杀人罪 父因窝藏缓刑

2014-04-11 07:35  裴晓兰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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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女司机杨雪鸥为少交30元停车费,开车拖死追车的收费员。前天下午,市二中院一审认定杨雪鸥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其父杨松柟构成窝藏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法院同时判决杨雪鸥赔偿死者家属4.3万余元。

现年30岁的杨雪鸥是本市无业人员。公诉机关指控,去年1月27日晚9时许,杨雪鸥在西城区华远北街北口南侧50米京联顺达停车场内,因停车收费问题与47岁的停车管理员丁某发生纠纷,后在丁某手拽车门继续索要停车费的情况下,杨雪鸥仍驾车快速离开导致丁某被甩出倒地,致丁某重度颅脑损伤死亡。检方认为,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受审时,杨雪鸥否认故意杀人。她说,当晚7点多,她和一名女性朋友去西单大悦城逛街,把男友刚买不久的黑色牧马人越野车停在路边。晚上9点多取车时,收费员从雨刷器上拿了纸条,要收40元。

“我说我没停那么长时间,以前在这儿停过,没那么多钱,我说给你10元不要票了。”杨雪鸥说,她给收费员10元钱后把车窗摇上,调转车头准备离开。“我没看到他拽车门,就开车加速走了。”她说,如果知道收费员跟着她车走,她会停下来看,“这个结果是我没预想到的”。

不过,坐在杨雪鸥副驾驶的朋友曾证言称,杨雪鸥给了收费员10元后,对方边敲车玻璃边要剩下的停车费。她提示过车旁边有人,但杨雪鸥什么都没说,将车速降下来看了眼,随后踩油门离开。朋友曾问“人怎么样了?”杨雪鸥看了后视镜,说人倒地了,“人还动呢,没事”。

此外,办案机关曾委托鉴定中心对事发时杨雪鸥的车速、其观察状况等进行鉴定。结论显示,杨雪鸥通过左侧后视镜能看到丁某;事发时越野车处于非正常急加速,油门接近踩到底。

市二中院认为,现有证据已经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足以证实杨雪鸥“能够观察到被害人为追要停车费而拽车门随车奔跑的情况,其仍急加速行驶将被害人的生命置于危险境地”。事发后,杨雪鸥没有救助,驾车逃离,在主观上对被害人死亡的结果持放任态度,其辩解不能成立。

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雪鸥有期徒刑10年。杨雪鸥的父亲杨松柟因在事发后连夜将女儿送往外地躲避,构成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死者家属在开庭时索赔88万余元,法院审理后认为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依法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受理范围,驳回这两项诉讼请求,认定杨雪鸥的故意杀人行为给家属造成的丧葬费等直接损失为4.3万余元。据悉,否认故意杀人的杨雪鸥准备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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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家属认为判轻了赔少了

昨天,死者丁某的女儿小芹告诉记者,他们对一审判决的刑事和民事部分都不满意。“刑罚太低、赔偿也太低。虽然认定是故意杀人,可只判了10年。我爸是家里的顶梁柱,死了一条人命才赔了4万多,对我们来说就是人财两空。”

小芹说,父亲死后,她和母亲一直在北京等待判决结果,为了省钱,和亲戚合租在阜成门附近一间不足15平米的小屋,每月房租、水电费要1000元。因为母亲精神受到打击且身体不好,现在无法正常工作,只能做临时工。她的弟弟去年刚考上大学,学费一年近2万,生活费每月也得1000多元,全家人只有她打工赚钱,但每月工资也就2000余元。一家人生活很艰难。

小芹说,在检察院审查阶段,他们曾和杨雪鸥

的家属进行过协商,当时杨雪鸥的家人愿意赔偿55万,但前提是死者家属要出具一份谅解书,只要检察院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就赔偿55万,他们也同意了。最终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起诉,对方就不同意给钱了。

法院判决显示,案件审理期间,杨雪鸥亲属代她交纳了3万元赔偿款。但小芹说,这3万元他们没拿。

小芹说,全家人一致决定,将对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部分上诉,也会找检察院申请对杨雪鸥的刑事判决结果进行抗诉。“最少判她15年以上、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我们才能接受。或者他们多赔偿,解决我们的实际经济情况也行。”小芹说,现在生活压力很大,她希望二审尽快有满意的判决结果,她会带母亲离开北京回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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