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国家防总通报各地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

2014-04-01 20:27  林晖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林锦 陈瑜辉  
分享到: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1日通报了全国大江大河、大型及防洪重点中型水库、主要蓄滞洪区、重点防洪城市的地方政府防汛行政责任人和各地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通报要求,各级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要切实履行防汛抗旱工作职责,及时上岗到位,督促落实各项防汛抗旱措施,组织做好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工作。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逐级落实江河、水库、蓄滞洪区、城市等的防汛行政责任人和地方抗旱行政责任人,并向社会通报,接受监督。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等造成严重损失的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据了解,近日江南、华南、西南东部的强降雨过程导致江西昌江、乐安河、信江,湖南湘江,福建闽江上游,广西北流河及广东粤东沿海等部分河流出现1至3米的明显涨水过程,其中广西北流河、西江支流长行水和广东榕江等3条中小河流发生一般超警洪水。广东、广西、江西等局部地区发生洪涝灾情。

在旱情方面,北方冬麦区天气晴好,大部分地区土壤墒情适宜,春耕春播进展顺利,仅河南、山西等部分地区出现旱情。截至3月31日统计,全国耕地受旱面积3696万亩(多年同期1.98亿亩),其中作物受旱1580万亩,有211万人、108万头大牲畜因旱饮水困难(多年同期1035万人、835万头)。(记者 林晖)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